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小学、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含报名网址+流程)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小学、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26日9:00-7月2日18:00,申请入学和提交相关材料阶段(具体工作安排由各中小学根据实际确定公布);

第二阶段:7月3日9:00-7月5日18:00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

第三阶段:7月中旬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关材料阶段;

第四阶段:8月上旬,公布各批次招生录取名单阶段(具体时间由各中小学确定)。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不再接收申请。

二、申请入学的对象、程序和条件

1.申请入学对象

(1)具有合作区户籍或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在各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合作区非深圳户籍和非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读小学六年级学生(不接受重读生或留级生)。

2.申请的程序和条件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按条件分三批次开展。具体工作按“统一时间接受申请、统一时间进行审核、分三批次公布录取名单”的程序进行。各批次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摇号方式进行,额满为止。摇号后未被录取的,如果该街道其他学校有剩余学位,可在本街道内统筹安排。各批次招生对象、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第一批

招生对象:各中小学招生范围所在街道户籍生及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申请条件:以居住地为依据,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安排入读招生范围内学校,额满为止,未能入读招生范围内的新生统筹安排至本街道招生范围附近学校。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人户一致的(以下3种情况属于人户一致)

①户主和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是新生父(母),新生与父(母)同属该户籍,户籍地址与该房屋地址一致的。

②户主和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是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与父(母)同属该户籍,户籍地址与该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也可为新生祖(外祖)父(母)与新生父(母)共有。新生父母在合作区内有多处房产的,以新生长期居住至现为准。

③户主和新生居住属人户一致,但居住的房屋是自己先辈遗留下来的祖屋,或在已有老祖屋拆建的自建房,或在已有老祖屋原址与人合建的楼房。

(2)人户不一致的(以下4种情况属于人户不一致)

①人户分离

第一类:

户主和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是新生祖(外祖)父(母),新生与父(或母)同属该户籍,户籍地址与该房屋地址不一致。

第二类:

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父(母)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

符合上述两类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②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分产权),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父母与其直属亲戚共有,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地的。

第二,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的祖(外祖)父(母),其祖(外祖)父(母)已离世,但产权人尚未变更,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实际居住地的。

第三,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其直属亲属共有,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居住地的。

③挂靠户或集体户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的产权人为新生非直系亲属的,或者新生户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且该住房是新生与父母在本街道内的实际居住地的,都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和居委会证明。

(3)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直系适龄子女,符合国家政策性规定入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

招生对象:非本街道户籍的合作区户籍或深圳户籍,且在合作区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条件:第二批申请入读合作区各街道公办学校的对象,必须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1)持有合法房产证、国土证、安置证,在所在街道申请入读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应提供对应的合法证明。

(2)在招生范围内所在街道持有连续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并在合作区或深圳市持有连续1年以上购买社会保险证明。

(3)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港澳台户籍子女,符合国家入学规定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批

以上条件均不满足的学位申请人,申请的学校若有空余学位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按本区户籍优先、区外户籍次之的顺序安排;若学位已满,原则上拒绝接受申请。如果该街道其他学校有剩余学位,申请对象愿意接受各街道统筹解决时可考虑接受申请。

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各街道中心小学、中学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

3.申请入学须知

符合上述各批次“申请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监护人须在各批次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招生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校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也可以持相关证件到民办学校申请。逾期未申请或未提交材料的,其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自负。

4.报名链接

小学一年级申请链接:

https://sszs.szsszjzx.cn/shenshanjz/zsapp/gbxyzs

初中一年级申请链接:

https://sszs.szsszjzx.cn/shenshanjz/zsapp/gbcy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