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石门县小学、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时间+流程)

来源:九考网

2026年石门县小学、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一)发布公告(5月下旬)

县教育局发布《石门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城区各招生学校以县教育局招生文件为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简章,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登记(6月1日-6月15日)

1.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就读县核心城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1)关注“常德智慧教育”公众号,点击“智慧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报名”进行报名;

(2)下载湘易办APP,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3)登录“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s://www.cdedu.cn),进入“教育服务”专栏,点击“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4)登录“一件事一次办”(https://zwfw-new.hunan.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入学”专栏报名。

2.石门三中、石门县一完小、石门县五完小因学位有限,只接受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1类“有户有房”和第2类“有房无户”就读条件的生源报名。属于石门三中划定招生片区内第3类“有户无房”和第4类“无房无户”排序就读条件的可在湘佳永兴学校或宝峰街道中心学校报名,也可自愿选择澧斓学校就读;属于石门县一完小划定招生片区内第3类“有户无房”就读条件的可在石门县二完小或石门县四完小报名,第4类“无房无户”排序就读条件的在石门县四完小报名,也可自愿选择澧斓学校就读;属于石门县五完小划定招生片区内第3类“有户无房”和第4类“无房无户”排序就读条件的在宝峰街道中心学校报名,也可自愿选择澧斓学校就读。

3.石门四中、石门县二完小因学位有限,只接受符合第1至3类排序就读条件的生源报名,属于石门四中划定招生片区内第4类“无房无户”排序就读条件的按城区居(租)住地分别就近选择湘佳永兴学校、宝峰街道中心学校入学,也可自愿选择澧斓学校就读;属于石门县二完小划定招生片区内第4类“无房无户”排序就读条件的在石门县三完小或石门县六完小报名,也可自愿选择澧斓学校就读。

4.特殊情况学生同样需在招生平台报名。

5.未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报名的学生,县教育局将根据第一阶段招生工作进度,适时再次开放报名系统接受补报。各校在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后,若学位已满,无法接纳补报学生,将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因未按时报名所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行承担。

(三)招生审核(6月16日-7月10日)

1.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县直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审核工作小组;其他完小由各街道中心学校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成立以招生学校校长及班子成员、相关二层干部、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审核小组。

2.开展材料审核和实地走访核查。

户籍资料审核:通过湖南省政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进行大数据自动验证。对于反馈信息有误的,需到石门县公安户籍部门逐一审核并盖章确认。

房产资料审核:通过湖南省政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对“不动产权”类别进行大数据自动验证。其他类别房产,需对提交的相关资料(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有房证明”、购房合同、水电缴费证明、水电户主证明、购房款支取记录、社区证明等)逐一审核;房产产权存在权属模糊的,应开展实地核查。

务工、经商情况审核:到街道办、人社部门、务工用人单位、独立经商固定营业场所及实际居住地核查是否属实,由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签字。

优抚优惠对象资料审核: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服役单位证明并由县人武部核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提供单位证明并

由县人武部核定;烈士子女提供户口簿、烈士证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提供户口簿、伤残证明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港澳台同胞子女、侨胞子女由县委统战部核定。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审核。

3.接受监督。县教育局全程指导监督学校招生审核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成立招生工作审核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全程把关,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处理。

4.留存资料。所有网上报名学生提供的信息资料将提供历史查询入口;现场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审核签字资料按一人一袋方式留存纸质资料,妥善保存在学校档案室,随时备查。

(四)统筹录取(8月20日-8月25日)

城区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排序分类依次录取,审核通过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由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监护人,手机号码以系统报名时为准。招生学校须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备查。

(五)阳光分班(8月27日-9月2日)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不含特殊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少于2个自然班的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按照随机确定学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团队)的方式组建班级,分班结果在校内公示。

(六)报到入学(8月30日-9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接收学生进校报到就读,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

(七)转学插班(8月25日-9月10日)

1.转学插班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前往对应学校现场提交资料进行报名。

2.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受学生转学申请,不得因接收转入学生新增大班额。

3.转入学生的申请条件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4.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因所在片区学校无学位的,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5.接受转入的学校须对转入学生的就读信息按本办法的审核要求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转学插班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备查。

6.审核通过的转学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学程序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