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海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说明

来源:九考网

2026年临海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说明

临海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划定学区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

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自2026年开始,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批次、招生类别排序如下(台州学院附属中学、哲商小学佩弦湖校区按该校学区划分方案中明确的招生办法执行):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招生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

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优待对象。

第二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在招生报名前一年的9月1日至招生报名当日的前一天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第三类别:2025年8月31日及以前落户在相应学区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于2025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同类别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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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学区有住房且在招生报名前三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招生报名前三年的9月1日至招生报名当日的前一天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临海市区五个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住房且在招生报名前三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临海市区五个街道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招生报名前三年的9月1日至招生报名当日的前一天间取得的。

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同类别按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3.第三批次:2025年9月1日及以后落户本学区的有户无房对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学区且于2025年9月1日及以后迁入(包括登记在集体户、登记在租赁住房、挂靠在亲友名下的户籍等),监护人在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4.第四批次:

小学阶段——经商务工类

学校可招收所属镇(街道)范围内幼儿园连续就读满3年的临海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临海市户籍,且其父(母)在相应学区内工作、经商、务工,同时适龄儿童在该学区小学所属镇(街道)范围内的幼儿园连续就读满3年。

需提供其父(母)的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协议、工资清册等有效材料。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学区内一所小学。按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先后、社保缴费时间先后招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时间先后招生;还有空余学位的,再按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该批次报名对象学前教育就读情况,由学区内中心幼儿园配合核查。

初中阶段——摇号招生

古城街道、大洋街道辖区的初中学校,第三批次录取完毕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则采用摇号方式招生。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街道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南北校区、哲商现代实验小学西校区就读的非古城、非大洋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未被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随迁子女类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采用积分制方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