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汀县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城区+郊区)

来源:九考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全力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实际,严格落实评估办法中“小学起始年级严控班额”的指标要求,立足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的原则;

2.坚持分批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城区、城郊小学招生

(一)城区、城郊小学招生计划

2026年秋季,长汀县城区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745人,共开设61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具体招生计划为:实验小学7个班315人,长汀师范附属小学7个班315人,汀州小学12个班540人,腾飞小学3个班135人,第二实验小学3个班135人,汀江小学6个班270人,中区小学9个班405人,第二中区小学2个班90人,第三实验小学1个班45人,登俊小学6个班270人,城关南区小学1个班45人,大同中心学校校本部3个班135人及东关小学1个班45人。

(二)招生范围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城郊小学招生范围的通知》(汀政综〔2020〕95号)文件执行(附件1)。

(三)招生办法

1.城区、城郊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房产和户籍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A类:2026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招生范围,在城区租住没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B类: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城区、城郊小学根据招生计划数,如果到第三批次报名招满后,没有空余学位则不招收第四批。如果还有空余学位,先招第四批A类(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再招B类。报名的第四批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城郊还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腾飞小学、城关南区小学、第二中区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大同中心学校校本部和东关小学等城区、城郊小学招收第四批后,如果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在城区、城郊合法就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2.报名登记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城区、城郊小学招生片区范围的前三批招生对象,家长通过“e龙岩”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登记。网上登记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8日至7月12日。

(2)现场报名:符合城区、城郊小学招生片区范围的前三批招生对象无法自行网上报名的家长,于7月13日到招生片区范围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认证报名(附件2)。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根据企业地点或租住地点、实际经营场所位置,于7月16日至17日到申请学校报名。如果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对象,可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报名。如果仍未被录取,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城区、城郊小学就读。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本招生范围有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是指县外户籍,在长汀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本县非汀州镇户籍,且非大同校本部、东关小学、东街小学、师福小学以及非第三实验小学、第二中区小学招生范围,在长汀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租住一年以上的合同、社保缴纳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家长可通过手机在e龙岩的“服务——人社一卡通——参保凭证——企业养老保险当年缴纳情况”自行下载打印,不必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需在2026年1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半年以上)、用于经营的实体场所证明(如店面使用权证或使用权租赁合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规定

(1)户籍要求。适龄儿童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范围的截止日期为招生现场报名之日,即2026年7月13日。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要求。房产需住宅或商住用房,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招生现场报名之日,即2026年7月13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或等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其它房产<不动产>物业)的适龄儿童可作为本招生范围对象。

(3)政策性照顾报名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及县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长汀县招商引资、产业工人进城务工等方面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县各类引进人才子女需县人才办提供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含消防人员)子女、部队当年转业安置人员随军子女、烈士子女需提供现役部队、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国外户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及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政策性照顾就读的对象,于7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相应主管部门核实并签署意见,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审核后,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认就读学校。符合政策性照顾就读的对象名单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要求。进城务工人员根据务工企业单位地点或租住地点,进城经商人员根据实际经营场所位置或居住地点,于7月2日至17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或申请就读学校领取《长汀县2026年小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报名表》(附件3),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按表格中“提交证件”栏目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16日至17日将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申请就读学校登记审核。未被录取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可到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城郊小学报名入学。

(5)在城区新建小区购房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者子女就学规定。在城区新建小区购房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者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范围小学报名入学。

(6)原城关中区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就学规定。原城关中区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按规定到汀州小学报名,也可自主选择到实验小学、汀师附小、中区小学或城关南区小学报名。

(7)在工贸新城居住,户籍汀州镇的适龄儿童就学规定。已居住在工贸新城和谐小区、建源第一城、鑫源嘉华、三和公馆、世纪昌龙、御景湾等小区的居民,且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小区,属汀州镇户籍的,可到汀州小学报名。

(8)登俊小学的招生规定。登俊小学深入实施“一校三区”总校制办学改革,由登俊小学负责组织原东区小学和东门小学片区范围内的招生,东区小学和东门小学不组织一年级招生。

(9)铁长中心学校、庵杰中心学校、羊牯中心学校的招生规定。铁长中心学校、庵杰中心学校、羊牯中心学校的适龄儿童可到所属总校就读,也可凭户口簿到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二中区小学、腾飞小学、城关南区小学、大同东关小学等学校报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学要根据本方案组织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实施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审核招生材料。要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明材料、招生咨询服务电话,及时公布招生结果。招生结束后,应及时对每位新生的招生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2.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各小学招生时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对一年级新生进行阳光编班。完成招生任务后,各小学要举行新生入学训练,让每位适龄儿童尽快适应小学学习生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携带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长汀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长汀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办理。要重视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6至14周岁轻度残疾适龄少儿就近入学随班就读。该年龄段中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少儿送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属听力语言残疾或视力残疾适龄少儿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3.严格审核材料。各小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将招生材料送至相关部门审核,县直有关单位应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阳光招生”职能职责,对各小学的招生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强化执纪问责。适龄儿童监护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规定片区内学校报名,如实提供和填写各项资料。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材料审核不认真、招生过程把关不严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将实行倒查问责。县教育纪委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受理并及时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五)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1179

四、农村小学招生

农村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25日—30日,由各农村中心学校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组织招生。

附件:

1.长汀县2026年城区、城郊小学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

2.长汀县202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

3.长汀县2026年小学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