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一年级预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来源:九考网

城区小学报名须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供原件)

(一)县城区户籍,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且监护人或直系祖辈父母拥有县城区内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或直系祖辈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监护人已购买商品房并实际居住,但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水电费缴费凭证。

(二)非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无县城内不动产权、在县城区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固定住所证明即监护人的《租房合同》;

4.监护人持有效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城区工作证明,所提供的证明应含有以下情形之一、(1)监护人在本县城区工作的务工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监护人在本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3)监护人劳务合同。

5.居住证(非韶关市户籍者提供),监护人固定住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证件上的地址一致。

(三)政府性质安置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出生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含镇政府盖章)、监护人与政府签订购买合同、付款发票、水电费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四)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或其他情况特殊者,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包括武警)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孤儿或社会福利机构求助的儿童;

3.持有效期内丹霞英才A、B卡人员及本县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

4.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5.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且实际入住的;

6.城区四所小学教师子女报读教师所在学校的;

7.其他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的。

由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或函件,涉及产业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由县工信局或乳源高新区管委会认定并出具相关函件,报送时间以正式报名通知为准。县教育局审核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拟优待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