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市禅城区户籍生及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入学报名须知(公办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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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积分入学的佛山市禅城区新市民适龄子女,必须按照禅城区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到居住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关注“佛山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2.不符合公办学校政策生和积分生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2026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3.初中招收取得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非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无学籍学生,不能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
4.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的入学资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5.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开放时间
报名期间每天8:00-24:00开放(其余时间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6.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757-12345。
(2)报名和查询网址:“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
—“2026年禅城区初中新生入学”专栏。
(3)微信公众号查询:“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7.本报名须知的解释权归禅城区教育局。
一、招生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须小学应届毕业生)。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力障碍特殊少年,如需入读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可自行联系。启智学校红路校区(初中部)地址:禅城区红路直街67号,电话:0757-82282203。
●非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无学籍学生,不能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1)电脑端报名:
方式一: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6年禅城区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方式二:家长通过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的“入学”主题,进入“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禅城区户籍生“申请入学类型”栏:“户籍生”或“对口直升户籍生”二选一。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级人才子女、区级人才子女等),需按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申请入学类型”(具体详见《政策生申请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证明材料一览表》)。
●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栏应当完整填写,特殊情况至少填写其中一方的信息。
●“家庭现住址”为申请学位地址,请按照房产证/购房合同/公租房租簿合同/拆迁(回迁安置)合同等材料上的信息准确完整地填写。
3.查看比对结果:家长报名3日后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网上信息比对结果。
网上信息比对结果显示“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对已提交的“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3月30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网上信息比对结果全部匹配的,不允许网上修改信息。如果家长要修改已经匹配项目信息,应当在3月30日前到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一楼禅城教育“一门式”服务中心申请修改。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26年4月2日—4月11日
2.报名确认流程
(1)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①网上信息比对结果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日10:00—4月3日
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②网上信息比对结果显示“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家长须于4月2日10:00—4月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7日—8日交到报名资料核验点(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对口直升户籍生:
网上信息比对结果中“学生学籍信息”项显示“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请家长及时与毕业学校核实是否具有本校学籍。
A.若具有毕业学校学籍的,家长直接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其他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7日—8日交到报名资料核验点(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B.若不具有毕业学校学籍的,请家长于报名结束前(3月30日17:00前)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修改申请入学类型,否则无法正常安排学位,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2)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
①网上信息比对结果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日10:00—4月3日
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②网上信息比对结果显示“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家长须于4月2日10:00—4月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11日到报名资料核验点(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地址: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湖明街2号)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区教育部门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3)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比对结果为“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派干部子女”或者“高层次人才子女”的,请务必于4月2日10:00—4月3日17:00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无需办理现场报名确认。
比对结果为“比对未符合政策生申请条件”的,就是不符合优教服务对象条件,请家长于3月30日17:00前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修改“申请入学类型”及其他信息,否则系统无法正常安排学位,产生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注意:户籍信息以公安户籍系统数据为准,房产信息以房管系统数据为准。因户口簿、房产证未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的,以公安、房管部门的系统数据为准。
(三)网上报名说明
1.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全国学籍号”(无须提供学生学籍基本信息)。
3.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初中学位。
三、关于对口直升政策的说明
详见《对口直升政策说明》。
四、查询审核结果
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5月中旬。
五、公布录取学校
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5月下旬。
六、注册
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6月上旬(具体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七、禅城区户籍生学位安排办法
禅城区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禅城区公办初中学位安排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禅教〔2026〕12号)文件精神,自2027年起,对于我区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计划无法全部接收对口地段“人户一致”户籍生的学校(名单每年根据生源测算动态调整,并在招生录取前适时公布),其对口地段的“人户一致”户籍生按照达到“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一)人户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二)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新生户籍属于政府改造项目拆迁户。根据《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回迁证明》等材料,拆迁户子女在征收项目临迁期间可按征收房屋地址安排学位、在征收项目回迁期间可按回迁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新生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新生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新生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新生。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其性质须为住宅类。
●2026年3月30日(含)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并选择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2026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安排学位。
八、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学位安排办法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工作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按照我市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其他优教服务对象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