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市南海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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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的教育生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生流程与计划管理
各镇(街道)要按照全区统一的工作日程,铺排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全过程通过佛山市民办招生平台管理,公办学校招生通过本区公办学校招生平台管理。各镇(街道)要科学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方案(含“民转公”一校一策方案)要经镇(街道)班子决策会议审议,区直学校的招生方案要经校党组织班子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的镇(街道)和区直学校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发布。科学制定插班生招收计划。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插班生。如果学校学位已满,该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公办学校插班生招收条件由各镇(街道)制定,学位由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插班生招生计划要经区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在校生数超过核定规模的,不得招收插班生。
二、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定向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提前“掐尖”选拔学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内地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按要求招收通过条件审核和学位确认程序的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不得私下招收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主要面向区内招生,鼓励优先满足学校所在镇(街道)内生源,适当兼顾区内镇(街道)外生源需求,合理设定区内、镇(街道)内招生比例。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三、健全公民办同步招生机制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有多个录取结果的,按要求选择其中1所学校确认入学。公办学校按照先户籍生、再政策生、后积分生的顺序,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依次进行录取,其中公办户籍生和民办学校的录取注册时间一致,同时被2所以上学校(含公办、民办)录取的户籍生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报名平台,选择其中1所学校进行确认入学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上确认入学的结果到相对应的学校报到注册。民办学校完成第一轮录取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的,要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则和步调,有序开展补录工作。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按照《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分类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含港澳居民)入读公办学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按照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妥善解决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人员的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优化细化入学程序,简化入学流程要求,将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长幼随学”机制,在兼顾公平的同时,尽力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
五、完善政策宣传和学位预警机制
各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要组织编印公办、民办学校的入学报名指南,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入学政策“进校园”“进村居”“进楼盘”“进企业”“进家庭”等五进宣传活动,同时,对于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通过多种途径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镇(街道)、各学校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并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六、强化均衡分班和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新生均衡编班要求,要按照班额要求及比例相对均衡、随机等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各镇(街道)要加强新生入学和跨区域转学的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严格执行省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的学生,防止发生择校、变相择校和“掐尖”行为。
七、深化招生监督和违规治理
各镇(街道)、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和本市有关招生入学管理要求。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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