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彭州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的通知》(成教函〔2026〕21号)文件要求,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26年彭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落实立德树人、优质均衡发展和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教育任务,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网通办
本市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不断简化入学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强化信息保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一站式”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线上入学登记、信息核验、学位查询等,实现“资料在线审核、入学一键办理”。原则上已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不再现场审核资料,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二)坚持免试入学
本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中小学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考测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中小学与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挂钩招生。
(三)坚持阳光分班
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均衡编班,确保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获奖和竞赛等为依据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学校分班过程邀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参加,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咨询电话附后)。
(四)坚持公民同招
本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
小学入学
0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查看入学登记公告。4月24日,本市户籍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关注“彭州教育”或相关学校微信公众号,查看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2.提交入学信息。5月6日—12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在信息采集期间均可登录平台修改相关信息。(特别提醒:登记点是资料审核点,不等同于就读学校,登记点的服务范围不等同于划片范围。)
3.查看校验结果。相关资料提交后实行联网校验,法定监护人可于资料提交48小时后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为“未通过”,请及时登陆平台查询、修改相关信息并提交;如审核结果为“已登记”表明您的资料已审核通过,无需再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审核结果为“待审核”,请在5月13日—15日携相关材料到相应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4.查看入学结果。6月15日,法定监护人可关注“彭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市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并登录“入学平台”查看入学结果。
02、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根据彭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彭州市关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户籍在本市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彭教发〔2023〕5号)要求,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在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入学平台”提交申请。本市将继续执行“放宽要求、降低门槛”的政策,若错过“集中办理”期,可在新学期开学前到教育局教育科现场办理。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彭州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至5月9日期间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若初审未通过,可登录平台查看原因,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3.查看学位安排。6月23日17:00前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在结果公布后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学位。如为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跨行政区域以随迁子女方式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其公办学位将以随迁子女学位为准。
03、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原因,导致多子女无法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3日至18日通过“入学平台”为其他未入学子女申请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交的入学信息审核结果需为“已登记”、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需通过初审,方可进行多子女入学绑定操作。)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29日登录“入学平台”查询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审核通过的,将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录取流程。
04、民办小学入学
1.民办小学报名。6月1日至5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需通过“入学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2.查看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16日,彭州市教育局将组织本市民办小学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16日17:00后查询录取结果。
05、小学学位确认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7日—18日期间通过网上渠道确认选择公办或民办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选择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学位后又放弃的,由彭州市教育局或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6、民办小学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小学空余学位计划。6月24日,在“入学平台”上,符合在彭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 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6月26日,彭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本市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的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6日17:00后查询录取结果。被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的学生,该学位将作为其最终学位;若放弃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资格,则由彭州市教育局或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7、其它
1.缓学申请办理。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办理缓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入学平台”登记,选择“延缓入学”选项,持相关材料到彭州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缓学申请。若因身体状况申请缓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附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仍无法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缓学申请。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儿童,正常参加信息采集即可。
2.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彭州市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残疾人专门教育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5月6日至12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交入学信息期间,尚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其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8日前,监护人可查看评估申请结果;6月15日可查看入学结果。
3.其他群体入学。5月31日前,本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的适龄儿童、在彭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群体,由监护人向彭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彭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彭州中学附属小学、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和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的招生范围与2025年保持一致,具体招生办法将另行公布。
5.补登记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完成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新学期开学前到彭州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补登记手续,由彭州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入学
01、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4月20日至24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的法定监护人需登录“入学平台”完成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户籍在本市、学籍在成都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需登录“入学平台”进行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参与电脑随机录取的家庭,也需在此期间完成相关操作。
02、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根据彭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彭州市关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区域户籍在本市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彭教发〔2023〕5号)要求,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在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入学平台”提交申请。本市将继续落实“放宽要求、降低门槛”政策,错过“集中办理”期的,可于新学期开学前到教育局教育科现场办理。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若需在彭州市升读初中,仍需通过“入学平台”提交申请,彭州市教育局将简化审核流程。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彭州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在4月15日至5月9日期间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3.查看学位安排。7月2日17:00前,彭州市教育局将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在结果公布后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学位。若为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跨行政区域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将以随迁子女升学对应区域为准,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03、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原因导致多子女无法同时就读同一学校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8日至22日通过“入学平台”申请其他未升初中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的录取。(特别提醒: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完成信息核对或回蓉生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需初审通过后方能进行多子女入学绑定操作。)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
04、查看升学区域
6月2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的对应区域。
05、公办初中入学
1.报名成都市直属学校。6月15日至18日,本市符合条件的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成都市直属学校。
2.成都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查询。当报名人数超过成都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通过电脑随机方式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录取。6月23日,成都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成都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被成都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民办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若被成都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选择放弃该学位,该学生将由彭州市教育局或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提交就学申请。在监护人购房常住地需随监护人就学的小学毕业生,或本市户籍在监护人务工、经商租房常住地需随监护人就学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在读小学(非本市就读的学生,则由监护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彭州市教育局教育科)。6月6日前,符合本市主城区初中(四川省彭州中学、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北校区、彭州一中南城校区)就读条件且需填报升学志愿的小学毕业生,需完成志愿填报。6月12日前,由彭州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工作并通知录取结果。
4.查看公办初中划片范围。6月30日前,彭州市教育局将公布本市公办初中划片范围。主城区范围实行多校划片,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和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的招生范围与2025年保持一致,具体招生办法将另行公布。天府路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北校区,东城小学毕业生可直升彭州一中南城校区(其中,随迁子女毕业生需完成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并通过审核)。其他镇(街道)小学毕业生实行单校划片方式,就近入学。
5.查看公办初中学位。7月2日前,彭州市教育局将公布公办初中学位确定结果,法定监护人可在结果公布后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学位。
06、民办初中入学
1.申请及查看民办直升。6月2日至3日,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在籍小学毕业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可通过“入学平台”提交直升申请;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民办学校及公办学校的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若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6月5日,彭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报名民办初中学校。6月15日至18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需在“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3.查看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6月24日,彭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本市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4日17:00以后查询录取结果。
07、学位确认
7月3日至4日,同时拥有公办和民办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需在网上完成公办或民办学位的确认;若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选择公办学位。若已确认民办学位后又放弃的,由彭州市教育局或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8、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7月7日,在“入学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7月9日,彭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本市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学生,该学位即为其最终学位;若放弃该录取资格,则由彭州市教育局或学生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09、其它
1.适龄残疾少年初中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彭州市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残疾人专门教育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4月20日至24日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期间,未提前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请于5月20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7月2日查看入学结果。
2.其他群体入学。5月26日前,本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的适龄儿童、在彭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群体,其监护人需向彭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彭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4.补登记入学。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完成登记的适龄少年,可于新学期开学前到彭州市教育局教育科办理补登记手续,由彭州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