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保山市隆阳区优化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校区招生办法的通告
时间: 来源:九考网根据《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的通知》(隆发〔2022〕18号)、《关于优化2024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校区现有设施条件及办学规模,现对2026年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校区秋季入学招生办法进行优化,通告如下:
一、录取对象及方式
(一)第一批次录取
1.录取对象及条件:截至2025年4月18日(含)以前,监护人拥有红星地产青华PARK房产完全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
2.录取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
3.当第一批次录取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录完即止,不再启动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二)第二批次录取
当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指标时,启动第二批次分类录取工作。
1.录取对象及条件:
第一类:2025年4月18日以后,监护人拥有红星地产青华PARK房产完全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二类:2025年4月18日以后,监护人拥有红星地产青华PARK房产完全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
2.录取方式:按不动产备案登记时间或房产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录取,录取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依次进行,招生指标录满为止。
3.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调剂保障到有剩余指标的青华海实验小学红花校区或青华海实验小学官田校区就读。
二、2025年4月18日以后房产企业与购房业主签订学区房就学协议条款无效,具体招生办法以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招生通告为准。2026年招生指标数于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发布。
三、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