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时间:来源:九考网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积极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实施意见及上海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建立同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由于受新开办学校、教育资源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在浦东教育门户网站“招生考试”栏公布。
本区公办中小学根据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采取户籍、居住地段对口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
2.本区中小学是否实施“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
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学矛盾,2026年,继续在部分学校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简称“五年一孩”政策,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按学校公布的实施年份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2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2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以此类推。
3.适龄儿童如何在本区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区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至4月26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登记儿童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未入园及新来沪的适龄儿童,如未在4月13日至4月26日期间完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可于7月1日起向区级指定登记点提供相关证件,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4.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学生,如何申请办理本区初中六年级入学手续?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家长可于4月13日至4月26日期间向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新来沪的学生,如未在4月13日至4月26日期间完成六年级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可于7月1日起向区级指定登记点提供相关证件,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由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多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6.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上海市川沙中学南校、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前滩学校,小学生毕业升入初中时,不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
2025年开办的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实验学校、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浦东实验学校、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浦东临港实验学校(西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平秀沈学校、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属学校(思学校区),以及2026年开办的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浦东临港实验学校(东校区),2025年起入学上述学校的学生,小学毕业升入初中时,不安排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将采取户籍、居住地段对口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具体可参考相关学校《招生告示》。
7.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如何安排入学?
2026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6年4月26日。
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8.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2026年,以下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少年):房屋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儿童(少年)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6年4月26日。
(二)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入学,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4日。小学阶段入学,办理居住地登记入学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9.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6日,区招考中心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适龄儿童家长发送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告知信息。5月17日至5月21日,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各报名验证点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2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9日,区招考中心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适龄儿童家长发送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告知信息。5月30日至5月31日,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10.本区公办初中如何进行验证?
5月19日,区招考中心通过发放电子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通知。5月20日至5月21日,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各验证点对学生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5月29日,区招考中心通过发放电子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通知。5月30日至5月31日,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
11.本区如何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就读意愿在本区、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参加本区公办初中、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至5月31日。
12.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家长可通过“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浦东教育门户网站“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以及学校网络平台等,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13.家长如何咨询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题?
家长查询信息后仍有政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
(一)在线咨询
“上海浦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咨询”栏(AI自助咨询、在线咨询)
浦东教育服务热线:2074123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南码头路118号;邮编:200125
咨询电话:5830812058307991583034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浦东新区初中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崮山路761号;邮编:200135
咨询电话:68561750(小升初)
监督举报电话:68566276(小升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浦东新区小学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莱阳路61号;邮编:200129
咨询电话:68586026(幼升小)
监督举报电话:58367016(幼升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信访接待
接待地址:浦东新区丁香路716号107室
接待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