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政策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时间:来源:九考网政策生是指符合《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中政策生类型之一,并符合桂城街道条件的适龄儿童。政策生申请入学所需证明材料详见下表:
| 类别 | 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桂城街道报名依据 | 报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
| 政策优待类 | 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 | 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确定 | 统一向市军分区申请 |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 | 父母一方(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在桂城街道或单位驻地在桂城街道 | 统一向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 | |
|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 | 父母一方户籍在桂城街道或警察原单位在桂城街道 | 警察所在单位证明、亲子关系(或监护,下同)证明及父母、子女户口簿 | |
| 进藏干部职工;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本市援派干部。 |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父母原籍在桂城街道或房产在桂城街道 |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派出(接收)单位进藏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子女户口簿。另外,原籍在桂城街道的,提供原籍证明;有房产在桂城街道的,提供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 |
| 本市援派干部子女:援派干部工作单位在桂城街道 | 本市援派干部子女:桂城街道派出单位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子女户口簿。 | ||
| 本市因公殉职基层干部。 | 父母一方户籍在桂城街道或干部原工作单位在桂城街道 | 干部所在单位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子女户口簿,父母一方户口簿。 | |
| 本市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 | 父母一方户籍在桂城街道或见义勇为发生在桂城街道 | 见义勇为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子女户口簿,父母户口簿。 | |
| 人才服务类 | 在本市全职在职工作,经认定(或评定)为领军人才的。 | 意愿学校在桂城街道 | 已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无需提供材料;未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按以下要求提供通用材料:人才及子女户口簿、人才资格证明、人才身份证、人才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需包括养老、失业、生育)、纳税证明(近6个月,从申请之月往前倒推)、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
| 在本市全职在职工作或在本市居住,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的。 | A卡:人才工作在南海区或房产在南海区。 | 已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无需提供材料;未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按以下要求提供通用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子女户口簿。在工作所在区申请的,人才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需包括养老、失业、生育)、纳税证明(近6个月,从申请之月往前倒推);*在房产所在区申请的,提供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为人才配偶单独所有的,另提供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
| B卡:人才工作在桂城街道或房产在桂城街道 | |||
| 在本市全职在职工作,持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 | A卡:人才工作在南海区或房产在南海区 | 已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无需提供材料;未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按以下要求提供通用材料:人才及子女户口簿、优粤佛山卡、人才身份证、人才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需包括养老、失业、生育)、纳税证明(近6个月,从申请之月往前倒推)、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在房产所在区申请的,还需提供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为人才配偶单独所有的,另提供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
| B卡:人才工作在桂城街道或房产在桂城街道 | |||
| 在本市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优粤佛山卡C卡的。 | 人才工作地在桂城街道或房产在桂城街道 | 已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无需提供材料;未在优粤佛山卡平台提交申请的,按以下要求提供通用材料:人才及子女户口簿、优粤佛山卡、人才引进材料、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材料、人才身份证、人才在桂城街道缴纳社保证明(需包括养老、失业、生育)、纳税证明(近6个月,从申请之月往前倒推)、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房产在桂城街道的,还需提供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为人才配偶单独所有的,另提供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
| 本市博士后在站人士。 | 人才工作地在桂城街道或房产在桂城街道 | 博士后在站材料、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子女户口簿。*有房产在桂城街道的,还需提供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为人才配偶单独所有的,另提供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
| 境外群体类 | 华侨。 | 父母一方户籍在桂城街道或近6个月在桂城街道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 护照、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出入境记录、附加证明书(可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查询出具指引)、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另外,父/母户籍在桂城街道的,提供父/母户口簿;近6个月在桂城街道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社保证明。 |
| 持有效期内桂城街道居住证的台湾人士。 | 居住证登记在桂城街道 | 桂城街道有效期内居住证、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 |
| 其他群体类 | 桂城街道户籍人士。 | 父母一方户籍在桂城街道 | 父母一方桂城街道户籍户口簿、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子女户口簿 |
| 在桂城街道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南海区内连续参加社会保险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 | 父母一方近5年连续在桂城街道办理居住证(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及近5年连续在南海区缴纳社保。 | (一)在桂城街道内近5年连续有效期居住证(以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替代居住证的,需提供近5年营业执照或近5年纳税证明); | |
| 【备注:有意以本条认定为政策生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领居住证,按时签注并达到规定的连续年限。为保持政策延续,本办法有效期内,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仍可作为“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的替代佐证材料】 | (二)在南海区近5年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 ||
| (三)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子女户口簿。 | |||
| 备注:上述几项证明材料的具体计算年限时间见表格下方第4点说明。 |
备注:以上所称“父母”均包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如以继父母身份为继子女身份申请,除出生医学证明外,还应提供有效婚姻关系证明、未成年人有效的监护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