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时间:来源:九考网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2026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一、加分对象
参加2026年嘉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工作岗位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在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新调整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统一按作战部队把握)的军人的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战区、军委机关部门、军兵种、武警部队或原正大军区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
7.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三、办理认定
2026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在4月27日前完成申报,考生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加分学生材料(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到嘉兴市教育考试院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政策类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在普通高中招生的“统一招生”环节使用。
各县(市)参照本细则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归嘉兴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