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中考及高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报名考试时间)

来源:九考网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10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1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6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

2023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

2024级学生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实验操作(生物)、信息科技。

有城阳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回城阳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城阳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上述所有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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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组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及考务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考试办法和考试内容,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由初中学校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共计60分,其中过程管理考核满分为30分,目标效果测试满分为30分,具体要求按照《2026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青教通字〔2026〕9号)执行。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四)考试科目原始分值、考试时长及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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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肩负学生毕业鉴定和升学选拔双重任务。道德与法治学科使用省级统一命题,其他学科试题仍由市级命制。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立德树人、两考合一、引导教学”为根本原则,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确定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试题,坚持素养立意,巩固“双减”成效,强化考试评价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化试题内容和呈现形式,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查,不出偏题、怪题和超出课程标准的难题;注重对实践应用和思维方法的考查,合理创设试题情境,减少死记硬背、机械记忆性题目,适当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对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考查,体现新课标理念,促进“教-学-评”有效衔接。

(六)考试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七)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5%、C等占35%、D等占1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科技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

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科目以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科技、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优待规定见附件1。本市自2028年起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八)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26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1579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190人,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教育)计划招生3474人(含区外计划)。各高中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城阳区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设自招批志愿、特长批志愿、统招批志愿。其中自招批设1个志愿,考生须取得志愿学校自主招生班或信息学后备人才综合测试合格证;特长批设1个志愿,考生须取得志愿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专业测试合格证;统招批设4个统招志愿、2个公办高中统招批调剂志愿、4个民办高中公办统招班调剂志愿。自招批志愿和特长批志愿不作为统招批志愿录取依据。

考生于5月21日(星期四)至23日(星期六)每天8:00至20:0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志愿预填表格样式和志愿设置代码见附件3、4。志愿确认时间为5月24日(星期日)至25日(星期一)。

(三)录取规定

1.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自主招生班和信息学后备人才)、特长批(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统招批的顺序录取。统招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第三、四志愿为顺序志愿;2个公办高中统招批调剂志愿为平行志愿;4个民办高中公办统招班调剂志愿为顺序志愿。

2.录取成绩

(1)录取投档分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

(2)等级成绩要求

自招批录取时,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最低分数线”。自2028年起,公办普通高中自招批录取时,第一组合需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第二组合需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考生总分相同时,两个组合均达到B等的考生优先录取。民办普通高中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统招批录取时,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统招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统招班,在第一、二、三、四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3)同分排序

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高到低排序。

已被市属及其他区市普通高中提前批(如3+4本科等)录取的城阳区考生不再参加本区高中阶段录取。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公办统招班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民办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

(四)招生录取办法

1.自招批录取

(1)招生计划。全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184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1630人,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招收210人。各学校自招批招生计划见附件2。

(2)资格条件。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时,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在本校注册学籍且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②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③符合志愿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资格。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报教育科,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报名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的35%分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名额(不含信息学后备人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

各初中学校应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制定以初中阶段学业质量检测成绩为推荐依据的选拔推荐方案,并在校内醒目位置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被推荐的学生选择志愿学校,每名推荐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志愿类别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本区信息学后备人才的考生,不得兼报自主招生班。报名汇总样表见附件6。

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不具备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推荐资格,并不再递补分配名额。

(4)综合测试。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区教育体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好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工作。2026年,本区自主招生综合测试使用市级统一命题。

(5)合格证发放。报名自主招生班的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物理和化学或物理和历史的位次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自主招生班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自主招生班合格证发放名单。其中,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适当缩减招生计划和合格证发放比例,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的,适当缩减合格证发放比例,各校录取人数不变,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报名本区普通高中信息学后备人才的考生,不参加招生学校自主招生班合格证发放,合格证发放办法由具体招生学校确定。

(6)志愿填报。考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对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中考填报志愿时,考生无需再填报自招批志愿。

(7)录取办法。获得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合格证且符合自主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班录取时,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综合测试总成绩(物理和化学或物理和历史位次折算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满额。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法详见学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报考信息学后备人才的考生,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信息学后备人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26〕27号)。

总分相同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办法依次录取。

被自招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自招批志愿自动无效,可以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自招批计划未满的普通高中,剩余计划调剂到该校统招批计划。

2.特长批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城阳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26〕18号)。

每名考生限报1所学校1个类别的1个专业(专项),不得兼报。考生取得招生学校专业测试合格证,即视为已填报对应学校特长批志愿,不得修改或撤销。

区属公办普高、民办普高、综合高中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城阳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青城教字〔2026〕18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城阳区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体育艺术特色班、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青城教字〔2026〕30号)执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青岛市实验高级中学、青岛三十九中)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简章执行。被特长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批次录取。未被特长批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顺序继续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特长批计划录取未满的普通高中,剩余计划调剂到该校统招批计划。

3.统招批录取

(1)指标生

指标生资格条件。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不具备指标生资格。指标

生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需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生物、物理或化学)、信息科技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

指标生名额分配。将城阳一中、城阳二中、城阳三中、城阳实验高中、民大附中青岛学校、青岛实验高中(面向城阳招生数)、青岛三十九中(面向城阳招生数)7所普通高中统招班招生计划数的65%,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别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7。

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统招批第一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指标生人选。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统招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分别排序,再根据分配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同分排序办法依次择优确定。已被自招批、特长批录取的考生,不占用指标生名额。指标生人选名单将在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基础上加15分后,与其他考生一并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班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统招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统招班录取时有效。

(2)录取办法

统招批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公办统招生计划并结合往年录取比例划定“普通高中学校公办统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低于“普通高中学校公办统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且符合公办统招生录取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时,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同分排序办法择优录取。

统招批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第一、第二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四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录取办法与第一批次相同。各批次按照报考志愿顺序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据“调剂志愿”择优录取。综合高中统招班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申请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公办统招班实行单独编班管理。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加分(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4.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含民办综合高中,下同)民办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普通高中须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招生计划申请。区教育体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班在民办统招班线、民办其他班线之上录取新生。由城阳区负责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实行统招录取和缺额申请录取两种方式。统招录取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考生志愿随公办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缺额申请录取在统招录取之后进行,招生学校须向区教育体育局提报区内缺额申请录取计划,经批准同意后,由招生学校在缺额申请录取计划内和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班录取线以上自主组织生源。

各民办普通高中不得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或抢注生源;超过招生计划规定或达不到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民办普通高中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名单报招生考试科,经核准后统一上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已被录取的考生,须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结果。

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6〕10号)相关规定执行。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青岛市招生。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职业高中部招生办法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视障、听障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进行录取。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

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设1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中职专业(含5个职普融通实验班专业);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2个“三二连读”贯通培养专业、7个中职专业(均为职普融通实验班专业);青岛民航职业学校开设7个中职专业;青岛华中职业高中有限公司开设8个中职专业(含4个职普融通实验班专业);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开设1个中职专业;青岛中工技工学校开设21个中级技工专业、8个高级技工专业;青岛市捷能技术学校开设17个中级技工专业、7个高级技工专业。具体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或者微信公众号。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

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三年制中职职普融通实验班(简称“职普融通”)招生、联合高职举办的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联办五年制高职”)招生、三二连读(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下同)招生、中等职业教育(三年制)和技工教育招生。

(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

1.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招生范围为本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本市,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在本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考查科目成绩合格。2026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参与其他批次录取。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2.持续推进职普融通联合育人。职普融通实验班(注册中职学籍,在中职学校学习,学制三年)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优秀技能人才。2026年,本市出台了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互转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普职互转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试点学校名单,请各学校及时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宣传相关政策内容,方便学生结合自身实际科学规划成长路径。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城阳三中合作,在国际商务、机电技术应用、会计事务、计算机应用、服装设计与工艺5个专业设立实验班,计划招生200人;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城阳一中合作,在会计事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幼儿保育、建筑工程造价、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无人机操控与维护7个专业设立实验班,计划招生280人。青岛华中职业高中有限公司与青岛国开中学合作,在航空服务、幼儿保育、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应用4个专业设立实验班,计划招生160人。

3.开展“联办五年制高职”试点。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会计事务、国际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无人机操控与维护10个专业与6所高职院校联合举办“五年制高职”试点,招生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原则上仅面向青岛市招生,学生五年均在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培养。

4.继续做好“三二连读”贯通培养。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施工2个专业与2所高职院校联合实施“三二连读”贯通培养,招生具体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由高职院校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原则上仅面向青岛市招生。

5.“爱基金·鼎志班”招生。青岛烹饪学校面向本区家庭生活水平在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推荐名额4人。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

各初中学校根据条件要求,将《推荐学生登记表》(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qdpengrenqdedu.com/)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3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职业教育科。

6.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城阳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开设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计划招生12人,具体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实行注册入学。

7.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是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教学校、鼎志班和足球后备人才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职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所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

8.各批次志愿顺序。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分数带录取批(含“五年制高职”、新型职普融通实验班)、三年制职普融通实验班批、“三二连读”批(含其他类型五年贯通培养)、三年制中职技校批,共6个批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第一阶段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9.职业学校录取办法。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

10.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从2021年开始,本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不再允许退档和改录,2026年继续实行该政策。报名过程中,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原报考职业学校志愿。通过扩大宣传、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学校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提前分流学生,要采取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要正确引导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定学生报考学校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超计划招生、市外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政策宣传解读、问题咨询指导和热情阳光服务。

(五)做好初中毕业生毕业管理

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要求,认真编写初中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7月30日前,经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和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教育科和初中学校各留一份存档。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准予颁发毕业证书。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对于违规违纪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87868296)、职业教育科(87968026)、装备与信息技术科(87968986)、体卫艺科(87860757)、招生考试科(87866066)、教研室(58713963)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87868341

附件:

👉2026年青岛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性加分优待规定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高中学校招生志愿预填表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代码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名额分配表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汇总表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2026年青岛市城阳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