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成都市中考及高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附招生报名考试时间)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和日程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区域管理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分区域管理。2026年全市共设17个招生区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简称“5+2”区域),其余16个区(市)县各作为1个招生区域。未经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计划的确定
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以及中职学校提质培优工程,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达;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结合各校近三年实际录取及规范招生情况合理设置并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成都市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市属以及民办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成都市教育局备案;成都市以外的中职学校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报送招生计划。
3.职普融通计划。全市职普融通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达。
4.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
5.各类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考试
全市中考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中考试题,统一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6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

(二)试卷要求和计分办法
1.试卷要求及构成
试题(包括副题、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U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评分标准以及评卷过程中依据评分标准制定的评分细则在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启用后3年内作为不得公开的内部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成绩公布后作为内部材料管理。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A卷包括听力考试30分),B卷满分为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为85分、实验操作部分为15分),B卷满分为20分;化学只设A卷,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为85分、实验操作部分为15分)。各科笔试考试均为闭卷考试。
2.计分办法
考生的成绩包括毕业成绩和升学成绩。
毕业成绩只计A卷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A(优秀、80—100分),B(良好、70—79分),C(及格、60—69分),D(不及格、1—59分)四级,缺考及0分不计等级。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A卷(满分100分)、B卷(满分50分)成绩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为:A卷成绩(满分100分)×50%+B卷成绩(满分20分),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满分100分)×50%,满分50分;体育成绩,满分60分;同时,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升学成绩,满分各20分。物理、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均保留一位小数,总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不保留小数。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三、评卷
全市实行统一远程网上评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组织实施,按统一标准设置、管理评卷点。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教函〔2019〕95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填报工作的通知》(〔2025〕—7号)的要求,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在中考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完成填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
五、志愿填报
(一)统一填报志愿
全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全市所有考生均由各区(市)县招考机构、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在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指标到校生志愿填报在中考前进行,足球预备队、排球预备队、篮球预备队、艺体特长生和项目班志愿填报在中考后、通知成绩前进行,其余志愿统一在通知成绩后填报。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后,一律不再填报、更改志愿。
(二)划定和公布分数线
通知中考成绩时,划定和公布“5+2”区域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简称“普高线”)、综合高中(民办普高、职普融通)填报志愿最低控制线(简称“综高线”)。其他招生区域参照“5+2”区域划定和公布本区域的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规则
“5+2”区域达到普高线的考生可填报公办普高、民办普高、综合高中、职普融通、中职学校等。达到综高线但未达到普高线的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高、综合高中、职普融通、中职学校等。未达到综高线的考生可填报中职学校。
其他招生区域参照“5+2”区域确定填报志愿的规则。
六、指标到校生
2026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均衡分配各类指标,推荐时综合考虑学生初中三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各类指标统一由市教育局根据普高招生计划以及各区(市)县、相关普高学校的申请确定、下达。各类指标统一实行学生网上申报、初中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各区(市)县、所有学校(含公办、民办)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启动时间均不得早于2026年5月6日。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七、投档及录取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行“一依据一结合”,即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和有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在统一的平台上实施。
(一)统一录取批次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按先后顺序分两批次进行,被前面批次(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类别)录取。
第一批次:“5+2”区域第一批次包含指标到校生以及特长特色类项目等。其他招生区域参照“5+2”区域确定。
第二批次:“5+2”区域第二批次包含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职普融通班、中职学校。其他招生区域参照“5+2”区域确定,可分阶段录取。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单设志愿、同时填报,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
(二)统一录取平台
1.普通高中
(1)“5+2”区域
“5+2”区域普通高中(含非“5+2”区域普通高中面向“5+2”区域招生计划)录取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一批次录取实行依次投档、顺位替补。
第二批次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8个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考生调档分(中考升学成绩+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投档。参与第二批次录取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先在普高线上投档录取。录取未完成计划统一组织网上征集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以上网修改志愿。征集志愿完成后,在综高线上投档录取。调档分相同时按以下原则排序、投档:
考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表中,有正面清单的优先投档,负面清单的最后投档。
若上述条件排序相同,则依次按下列指标排序: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三科升学分单科最高分;三科升学分单科次高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四科B卷单科最高得分率;四科B卷单科次高得分率;四科B卷单科第三得分率;体育成绩。若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2)其他招生区域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指标到校生以及普通高中项目班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其余录取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投档系统在统一的远程录取平台上实施,录取数据实时导入统一的远程录取平台。
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普通高中项目班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其余录取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投档系统在统一的远程录取平台上实施,录取数据实时导入统一的远程录取平台。
(3)被不同招生区域高中学校按政策录取的学生,由学生及监护人自愿选择就读学校,并由最终就读学校为其注册学籍。
2.中职学校录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均按规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为在成都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全市考生在通知成绩后均可在网上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纳入第二批次投档录取。中职学校均按学校投档、不分专业,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考生的分数、志愿等确定专业。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中职学校也可自行组织生源、招收未参加成都市2026年中考的学生(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进城务工人员和返乡民工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到生源地办理录取,成都市生源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办理补录。
八、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子女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
(三)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解释、考生及家长应提供的材料、申请及审查的流程由各相关单位(部门)分别负责。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审查工作应于5月底以前完成,并于5月31日前将正式名单(含考生的报名号、身份证号、享受照顾类别等信息)以公函送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按要求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单位(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查结果,同时将需要纠正的信息函告市教育局,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执行。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项优待政策。
九、其他
“5+2”区域以外的各区(市)县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区域中考工作通知,并在2026年4月25日前上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
附表:2026年中考工作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