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夹江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 来源:九考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夹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01、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夹江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制定和执行,对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02、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户籍优先,分批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公民同招”的原则;
(五)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
03、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县域内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招收县域内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6届小学毕业生。
04、招生计划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申请、适龄儿童户籍和城区有房生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等情况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05、招生日程
➠2026年夹江县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日程安排表(时间+流程)
06、招生范围
➠其余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其余公办学校的招生区域、招生办法,与上年一致,在本镇原辖区范围内招录新生。
2026年暂停招生:甘霖小学(原招生区域纳入甘江一小)、土门小学(原招生区域纳入新场小学)。
07、招生办法
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纳入“四川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升招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系统”)实施“一网通办”统一管理。凡未通过“省招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一)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主城区公办小学(夹江一小、夹江二小、漹城三小、英才小学、夹江二小城东分校)和公办初中(夹江一中初中部、夹江二中),主要招收划片区域内的户籍生和有房生。城区户籍生是指本人户籍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城区有房生是指在主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有自有住房(房屋用途为“住宅”),且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学生本人所有;对于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住房3年内只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从2023年起计算)。户籍生、有房生提供的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均为2026年4月30日(含4月30日)。
第一步学校现场初审。城区户籍生、有房生的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招生学校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初审。
(1)城区户籍生需提供:①学生户口簿原件;②入学学生页和住址页复印件(按入学学生页+住址页装订)。
(2)城区有房生需提供:①原件资料:A.学生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B.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城区自有住房的产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若住房产权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且学生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女,须对应提供学生父母的独生子女证明。②复印件资料:A.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若不在同一户籍,还需复印学生《出生医学证明》);B.产权证,复印有产权人姓名和办证日期的页面。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封面页、购房姓名及房屋地址页、盖有公章页)或房管所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以上复印件按照AB的顺序装订。
第二步网上学位申请。初审通过后,在学校指导下现场开展网上学位申请,将审核通过的原件拍照上传。申请办法为:手机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按提示进行报名。提交住房信息时,需提交正确无误的产权证编号(如不动产权证“川(20**)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号”,房产证“夹房权证监证字第00*****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511126202**********”)。为确保审核、录取信息畅通,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绑定的手机号应确保长期使用。
第三步报名信息复核。“省招系统”已与户籍、房产、社保、学籍等数据信息关联,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该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否则系统将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被申请学校录取。教育局将指导学校,联合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对户籍、房产证件等入学信息进行复核。
第四步分批分类录取。复核结束后,分批分类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1批:户籍生,坚持“户籍优先”的原则,直接录取。
第2批:有房生分类录取。录取顺序为:首先录取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住房为法定监护人或学生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其次录取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住房产权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最后录取新购小区住房尚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且经县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申请学位的)。以上三类有房生,各类均按产权证日期或合同备案日期排序录取。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有房生,可调剂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五步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底,城区公办中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其余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其余公办中小学在本镇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区域。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按照省、市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要求,民办中小学招生由全市统一组织管理,全部通过“省招系统”进行网上学位申报和录取。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摇号录取。未通过“省招系统”的录取行为和结果均不予认可。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确认报到的新生,不再预留公办学位。具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网报和录取时间以乐山市教育局的文件为准。
(四)其他情况入学办法。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学位申请办法:一是监护人提供优待资格证明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到教育局招生入学窗口(304室)现场初审;二是初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学位申请;三是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后,根据城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
2.残疾儿童入学。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牵头做好县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就读安置,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并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生纳入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长幼随学”。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夹江县的多孩家庭子女,对符合条件的拟入学新生,监护人可持两个孩子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向大孩所在学校提出“同校”入学学位申请(大孩非现在毕业年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指户籍登记在县外或县内的镇区,随务工父母在城区或镇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就读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在指定学校范围内采取自主选择或安置就读两种方式。小学可选择夹江二小城东分校、黄土一中(小学部)、界牌小学等就读,初中可选择到永兴中学、黄土中学、甘江中学等就读。
(2)登记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有意向的指定学校申请就读。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①户籍资料:复印《户口簿》的学生页和地址页,或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②居住资料:县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经商营业执照、租房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等;③经商或务工资料:监护人在城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务合同》。以上复印件按照①②③的顺序装订。
(3)录取办法:符合入学条件直接录取。
5.其他情况入学。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909基地、水工厂正式职工子女,可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为外地户籍的,其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为夹江主城区集体户籍,长期在夹江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在夹江就读的,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入学学生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社保和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由县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统筹安排入学。
08、招生咨询电话
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夹江一小:
0833-5651591、13990647118
夹江二小:
0833-5663622、13550577576
漹城三小:
15884405530、13890635735
英才小学:
18981323528、13330915376
夹江外校:
0833-5655666、18981329225
夹江一中:
0833-5757669、15183396866
夹江二中:
0833-5662165、15183394566
黄土一中:
0833-5830516、15983364416
永兴中学:
13648185898、13990602232
界牌小学:
0833-5828806、13881304775
甘江中学:
0833-5771696、13540532210
二小城东分校:
0833-5660066、13350745402
夹江特校:
18111442155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833-5663109、0833-5655017(教育股)。
招生举报电话:
0833-566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