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市天河区初中招生工作指引

来源:九考网

根据《2026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精神,现就初中招生有关问题指引如下:

一、在天河区内各小学就读的穗籍毕业生

(一)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的小学毕业生

具有天河区户籍的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因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发生改变,申请回到户籍和房产地段对口中学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必须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并办理跨地段生手续。申请人于5月8日(星期五)前向毕业小学递交居民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经毕业小学初审、地段对口中学初审通过后,由毕业小学出具《2026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并于5月15日(星期五)到“人户一致”地段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生升学复审手续,需提供户口簿、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026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等材料。经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学生,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条件的,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二)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申请在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本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的毕业生,申请在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需办理跨地段生手续。申请人于5月8日(星期五)前向毕业小学提交户口簿、天河区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经毕业小学初审、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初审通过后,由毕业小学出具《2026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并于5月15日(星期五)到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办理跨地段生升学复审手续,需提供户口簿、天河区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026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等材料。经对口中学、区教育局审核后,采用免试、统筹入学的办法升学。

(三)户籍在广州市内,学籍在天河区内小学,申请回其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内小学,申请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5月6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放弃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的资格。回户籍地所在区升学的具体办理时间、地点,请家长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民办小学,申请回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天河区返区生升学办法申请学位。

二、在天河区内各小学就读的非穗籍六年级毕业生

(一)户籍在广州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经各小学初审合格后,由各小学工作人员于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20—5:00到广州市黄埔大道中306号(广州市天河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一楼窗口办理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手续。

办理时,除应出具符合条件的对应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

1.毕业小学出具的《2026年天河区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初中一年级申请表》(非天河区小学的毕业生现场填写此表);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河区的房产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无广州市房产在天河区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4.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二)户籍在广州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另行公布)进行学位申请。

(三)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积分制方式入学,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陶育实验学校学位,直至每所学校45人招生计划完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6月2日10:00至6月5日15:00登录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系统(网址🌐http://39.107.105.7/tianhejf-gangao/),

填报1-2个志愿。6月12日公布录取结果,6月13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四)户籍在广州市外,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选择到本区的民办学校就读。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于5月21日至25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报基本信息,并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该系统填报1至2个民办学校志愿。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由区教育局6月25日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工作。

三、返区生升学办法

具有天河区户籍,在天河区内民办小学就读,或在天河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天河区公办初中就读的,根据天河区实际居住地对口中学的指引,于5月6日、7日联系该校,预约在5月7日、8日的具体办理时段。5月7日、8日,各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学校递交资料:1.天河区居民户口簿;2.与学生户籍地址相一致的天河区房产证等;无广州市房产在天河区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子女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等;3.毕业小学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全国学籍号),其中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小学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或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州市学籍号)。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四、符合近年新开办学校(校区)剩余计划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实验学校华园校区、广州市天河外国语智谷学校、广州中学天河燕园学校、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均和学校等4所学校,在完成对口地段学生招录后,如有剩余计划,将面向指定范围招生(详见附件6)。

有意向报读上述4所公办初中之一、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于5月11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天河区居民户口簿、天河区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并明确报读意向。该报名与附件10《2026年天河区公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方案》不冲突。经毕业小学初审合格后,由小学工作人员于5月20日前在“广州市天河区初中招生服务平台”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并将名单汇总至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4室(中学教育科)。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计划,则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由区教育局于6月18日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结果。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直接升入该校,未派中的学生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五、其他事项

(一)家长必须按时备齐全部材料前往相应地点审核,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家长可关注“广州天河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hnet.gov.cn/)——“工作机构”—“区教育局”的“招生考试”了解有关招生信息。

天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咨询电话:38622522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4室

天河区教育局投诉电话:38622508

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