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西片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简易修改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6〕2号)和《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炭步镇、赤坭镇的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制定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西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公办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地段和招生计划

详见《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就近入学并不意味最近入学。

(三)招生类别

1.地段生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籍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学校。“人户一致”是指:

(1)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要求法定监护人占有房产份额的100%(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2)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炭步镇、赤坭镇的唯一居住地是直系祖辈的,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法定监护人和居住地产权所有者的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的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子女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房产并于8月26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当学位需求数与学位供给计划存在严重不平衡的时候,原则上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学校。

2.广州市户籍统筹生

以下三类适龄儿童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1)第一类:具有花都区炭步镇、赤坭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没有持有户籍所在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②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登记在非直系亲属位于炭步镇、赤坭镇的房产处,适龄儿童居住在该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自建房、租房等)。

③租住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租住在炭步镇、赤坭镇,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自建房、租房等),

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当年3月31日,含当天),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无其他家庭子女在对口学校就读1~5年级,需同时提供产权人签署的学位可占用承诺书。

④集体户: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属炭步镇、赤坭镇集体户籍,且实际居住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内。

⑤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居住的拆迁户子女,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已在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

(2)第二类:具有花都区非炭步镇、赤坭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有房产并持有房产100%份额。

②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有房产但未持有房产100%份额,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或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位于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内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和祖辈(直系亲属)均在非炭步镇、赤坭镇的同一户籍处,但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内住址一同居住。

③以法定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自建房、租房等),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当年3月31日,含当天),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需同时提供产权人签署的学位可占用承诺书。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

(3)第三类:具有广州市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若其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唯一产权房位于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内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其他非法定监护人子女在炭步镇、赤坭镇范围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3.非广州市户籍统筹生

(1)符合市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请参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2)符合区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参照港澳子弟、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等入读办法执行。

西片小区配套公办学校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碧湖小学,小区配套学校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根据《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花府办〔2017〕25号)执行,但可能存在供需矛盾,建议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同时参加积分制入学。

(四)公办小学报名流程

1.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流程

本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7日-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法定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温馨提示所要求的材料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

穗籍适龄儿童确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26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申请学位,申请成功后打印《2026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按预约审核资料时间携带温馨提示所要求的材料到网页提示的小学进行资料审核。补报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流程

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人可在4月28日-5月7日的工作日时间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如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可于5月13日到教育指导中心补交申请。)

碧桂园假日半岛苑区(不含碧桂园假日半岛1号)配套业主可于5月18日到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碧湖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五)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注册时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具体安排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地点:各公办小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

(一)招生方式

炭步镇、赤坭镇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招生地段和招生计划

详见《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三)入学安排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炭步镇、赤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定点对口直升的方式,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2.本片应届返区生在6月5日前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在4月28日-5月7日的工作日时间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如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可于5月13日到教育指导中心补交申请。)

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公办初中注册时间为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具体安排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三、积分制入学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随迁子女申请花都区积分制入学,具体参照《关于印发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指引的通知》(花教〔2026〕24号)。

四、公办学位“直通车”入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也可选择公办学位“直通车”入学,详见附件。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穗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报读民办学校。详见《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附件2《花都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本工作办法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西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2026年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第一学期公办学位“直通车”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