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富顺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富顺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现就做好本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以举办培训班、与社会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拔或定向培养选拔学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户籍就近入学。综合学龄人口变动、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区域交通等因素,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精准划定招生片区。逐步健全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多校划片等多元录取机制,切实缓解家长入学焦虑。

(三)坚持集中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全省统一招生平台集中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通过省平台同步开展报名、信息采集、录取等工作。凡未通过省平台开展的招生行为,一律认定为无效招生,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长幼随学”政策落地,做到“能随尽随”(详见注释①);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扎实做好指定性特殊群体(详见注释②)、统筹性特殊群体(详见注释③)入学安置工作;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入学尽入学”,对具备普通教育接受能力的,学校不得拒收其随班就读,健全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学籍管理机制。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富顺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督促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明晰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构建齐抓共管、严抓严管的工作格局。

2.严格招生文件审核。县级招生文件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3.落实分级实施责任。全县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教育体育局在各直属学校、学区教育工作督导室建立“招生咨询服务点”,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咨询等,全程做到程序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

(二)规范实施程序

1.公告发布

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富顺融媒、印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操作指南、公办学校招生片区、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等内容。民办学校可同步公布经县教育体育局审定的招生简章,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

2.招生报名

(1)入学条件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富顺县户籍适龄儿童,以及需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县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富顺县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以及需在本县就读的县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政策类小学毕业生。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川教通”,点击“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登录,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适龄儿童少年可兼报公办和民办学校,公办限报一所,民办报名数量不限。民办义务段学校小学毕业生若选择直升本校初中,仍需在省平台上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以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核

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与省公安厅、省大数据中心实时联网,实现数据自动校验。学生报名时需选择“富顺县”、所属报名批次(类别),根据批次(类别)填报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平台实行“一键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予以“一键驳回”,并通过短信告知未通过的原因,家长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县教育体育局或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最终结果通过平台及短信告知家长。

4.富余学位公布

县教育体育局完成“资格审核”后,核算各公办学校富余学位,存在富余学位的,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

5.富余学位申请

“公办富余学位”是指公办义务段学校完成划片范围内“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安置后富余的学位。统筹性特殊群体属于第四批次,录取方式均为富余学位摇号录取,家长在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就读学校即视为申请了该校的富余学位,一旦审核通过后,将不能再选择其他学校的富余学位。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学位数量。

6.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初中申请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摇号随机录取;申请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原学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优先录取,富余学位在申请该校的其他小学毕业生中通过摇号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取消其学位,空余学位通过电脑摇号递补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参与公办学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按程序录取并完成缴费、因个人原因放弃就读的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统筹安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公办学校:县教育体育局依据招生划片区域,按照第一批次“两证一致”、指定性特殊群体、“户籍一致”(限镇乡、东湖街道)、第二批次“有户无房”、第三批次“长幼随学”的顺序进行录取。录取后若仍有剩余学位的,通过电脑摇号方式在申请该校富余学位的第四批次“统筹性特殊群体”中进行录取。“指定性特殊群体”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须按政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7.组织报到

本次招生实现报名到录取“一网通办”。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录取日程有序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学生依据平台提示信息在规定时间前往录取学校报到。(小学一年级:6月27日;初中一年级:6月28日)。

8.注册学籍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和实时数据接受省教育厅全程监管。新生报到结束后,录取数据在四川省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锁定,并同步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平台,自动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前瞻布局,动态监测学位。县教育体育局将紧扣区域人口发展趋势,综合出生率、城镇化、人口流动及产业布局等因素,优化学校布局,开展学龄人口预测,建立学位供需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科学确定划片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招生片区的,须经科学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片区优化与分流方案,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招生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域宣传引导,筑牢舆情防线。各学校(学区)要整合官网、新媒体、公开栏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解读招生政策,实现幼儿园、小学毕业班家长报名指导全覆盖。及时辟谣不实信息,主动发声释疑;对攻击抹黑教育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管控处置,营造平稳和谐的舆论环境。

(三)压实控辍责任,严保就学权益。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学尽入学”。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须按《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川教函〔2025〕344号提供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以居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义务教育,坚决守住义务教育底线。

(四)严守阳光招生,严查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县规范管理要求,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公办学校严禁自行开展招生宣传;民办学校宣传资料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方可发布。严禁虚假宣传、提前预录、跨区域掐尖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设立招生热线,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件件落实。

(五)推进均衡编班,规范学籍管理。全面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与学生随机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与学籍注册信息一致,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等行为,维护学籍管理严肃性。

(六)强化全程监督,从严执纪问责。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813-7213445(监察室),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整治违规违纪。对违规学校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资格;对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直至撤职。对违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严禁校外机构以任何方式介入招生工作。对热点学校加强督导,对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注释:

①“长幼随学”:对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其兄(姐)在本县按招生政策正常入读公办或民办学校的同一家庭子女,在学位允许前提下,原则上优先安排至其兄(姐)所在学校起始年级就读,实现“能随尽随”。

②“指定性特殊群体”: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

③“统筹性特殊群体”: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经商和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川南三市义务教育异地就学人口子女、有房无户子女、有城区学籍无城区户籍子女(限初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