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百色市右江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精神,加强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一)小学: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065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7400人,具体如下:

(一)小学

1830

1831

(二)初中

1832

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确保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应读尽读”、不失学辍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同等条件下,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优先在本学区内同校就读,因地制宜落实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要求。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根据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名单(详见下面链接),实施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合法住所地址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各乡镇适龄少年儿童原则上在本乡镇学校入学,不设立初中学校的乡镇,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2026年百色市右江区城区小升初招生学区划片范围(服务片区名单)

➠2026年百色市右江区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范围(服务片区名单)

(三)坚持按政策落实优抚对象入学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做到同步登记信息、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适龄少年儿童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学生选择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统一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提交材料。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与公办学校录取同步进行。

(五)坚持学籍从严管理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防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六)坚持属地同步招生原则。辖区内市直公办学校按学区范围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不划定服务范围,招生工作遵从家长自愿原则,禁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具体招生班数、人数及审核办法,按百色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方案执行。

城区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

根据适龄少年儿童的户籍与家庭房产情况,将生源分为A、B、C、D、E、F六类,监护人根据不同类别提交材料进行网上报名。由申请报读学校初审后,提交区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按类别顺序依次进行录取。报读学校学位录满后,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安排到相邻片区学校入学。学位不足的学校,生源均有接受调剂的可能性。前五类生源需如实填写积分表,依类别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未被录取的生源,服从区教育局调剂安排。未按已有房产、户籍地址申请入学,视为自动放弃原房产、户籍所属学区学位。F类生源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

各类生源类别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A类(有房有户):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户主是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且是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交房并实际居住,按房产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且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本户口簿的,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百城街道、龙景街道及未开设初中学校的乡镇,法定监护人拥有独立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村委出具的住房证明。若学区内生源已超量,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若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多处房产,则优先根据其独立产权房产安排入学。在未装修入住的房产落户,按C类生源审批入学。监护人城区内有独立产权房产,但以共有产权房产提交申请,按E类生源审批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如监护人不是户主需再提供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房产证。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百色城区内无房证明。

(二)B类(优抚对象):在右江区域内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政策优抚优待对象的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如监护人不是户主需再提供监护人页)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优抚政策证件材料。烈士证、军官证、消防员证件、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人才层次A/B/C/D英才卡)等。

(三)C类(直系亲属,有户无房):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监护人同在一本户口簿上,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直系亲属且无房产的,按户籍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户主是单位集体户的,按单位住房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无房证明。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证明或已购房但未装修入住的相关证明。是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监护人在该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

(四)D类(投亲靠友,已满三年):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满3年(截止网上预报名时间),且有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本上,但户主不是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没有房产,按户籍地址安排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如户籍迁入时间未满3年的,按E类审核入学,只计户籍积分。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及学生页。

2.无房证明。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或法定监护人购房未交房的购房合同。

(五)E类(有房无户):不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按房产地址申请到学区学校入学。A类与D类调为E类审核的,按户籍所在地安排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房产证。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百色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田阳区、右江区各乡镇户籍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六)F类(无房无户,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半年以上):不具有右江区城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持有本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调剂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区学校入学。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如是户主不需提供)及学生页,如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少年儿童出生证明。

2.住所证明。①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本户口簿,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房产。②监护人在右江区城区的租房合同和房东的房产复印件;满6个月以上的房租、水电费缴费记录。

3.居住证。监护人持有百色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田阳区、右江区户籍提供户口簿地址页。

4.就业证明。①经商类。监护人在右江区城区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摊贩备案卡等。②稳定务工类。监护人在右江区城区工作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及工资收入佐证材料。③灵活就业类。监护人在城区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收入佐证材料。

乡镇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

乡镇适龄少年儿童按所在乡镇户籍住址,由所在乡镇学校根据时间节点组织招生工作,指导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已撤并初中学校的乡镇小升初学生,按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报读指定学校。每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城区中小学学位情况预警

(一)小学:右江区实验小学、右江区逸夫小学、右江区滨江小学、百色市第一小学、右江区龙景第二小学、右江区龙景第三小学、右江区迎龙第二小学等7所学校学位缺口较大。

(二)初中:百色中学、右江区第五初级中学、右江区第六初级中学、右江区第八初级中学等4所学校学位缺口较大。

上述学位缺口较大的学校,需要根据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不到的生源将调剂到周边学位相对富余的学校安排入学。

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关注“右江教育”公众号。家长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右江教育”点击关注,实时了解右江区招生信息。

(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月份,发布招生方案,组织各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进行招生工作宣传。5月份,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操作指南视频。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进行招生宣传,并指导家长下载安装“智桂通”APP。

(四)家长进行网上报名。6月1日—6月10日,幼升小、小升初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报名期间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

(五)学校线上核验材料。6月11日—6月15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六)学校线下核验材料。6月16日—6月18日,学校线下审核材料。线上无法自动识别房产、户籍地址的生源,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指导家长向所属学区学校重新提交。学校审定生源分类及积分,现场打印《新生入学报名申请表》,家长和审核员签字确认。

(七)开展校际交叉核验。6月22日—6月2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校际交叉核验。

(八)学校提交报名材料。6月25日,各义务教育学校将严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报名材料提交区教育局。

(九)全区统筹审批入学。6月26日—7月5日,右江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报审、录取。

(十)公布录取学生名单。7月6日,各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符合入学条件,但有下列情形的,视学校学位富余情况调剂安排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办理核验,或核验不通过后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材料的。

(三)不在本学区学校报名的。

各学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仔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真伪。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自治区、百色市和右江区的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做好本校辖区适龄少年儿童招生工作,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管理。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超标准班额班级。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确保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新生入学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做好线上招生报名系统操作培训、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桂通办”平台)及“智桂通”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水平,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一网通办”。

(四)保障入学权利。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乡镇(街道)、各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推行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双胞胎子女申请同班或不同班、伤残学生申请低楼层等特殊情况,家长需于分班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科学合理设计编班程序,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等因素,促进同年级各班级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好每个教学班的任课教师,尽量实现校内公平,推进校际均衡。

(六)做好咨询接待。在招生工作期间,区教育局惠民服务中心、政策法规与信访股、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的重要性,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依纪监督。对违反“十项严禁”、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追责,并视情节轻重降低年度绩效等次。区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2850013(基教股)、2808561(教育惠民服务中心)。

其他事项

开展招生工作期间,家长可对应报读学校,拨打以下电话咨询相关事宜(每个工作日08:00—12:00,15:00—18:00)。

1.右江区实验小学:0776-2821221,0776-2838849。

2.右江区爱新小学:0776-2872395,0776-2872313。

3.右江区中华小学:0776-2849309,15007767006。

4.右江区文明小学:0776-2891979,0776-2890176。

5.右江区百胜小学:0776-2865897,0776-2852195。

6.右江区城西小学:0776-2865696,0776-2986182。

7.右江区逸夫小学:0776-2657220,0776-2036683。

8.右江区东笋小学:0776-2083790,0776-2032295。

9.右江区建华小学:0776-2869355,13114767719。

10.右江区滨江小学:0776-8803807,0776-8803805。

11.百色市第一小学:0776-2675091,0776-3088875。

12.右江区龙景第二小学:0776-2988839,0776-2988803。

13.右江区龙景第三小学:0776-2222791,0776-2222797。

14.右江区龙景第四小学:0776-2782726,18977605063。

15.右江区龙景第五小学:0776-2876206,0776-2108283。

16.右江区龙景第六小学:0776-2988839,0776-2988803。

17.右江区迎龙第一小学:0776-2800319,0776-2961591。

18.右江区迎龙第二小学:0776-2827478,0776-2831468。

19.右江区迎龙第三小学:0776-2961788,0776-2806986。

20.右江区迎龙第四小学:0776-2996832,0776-2996831。

21.右江区大华民族学校:0776-2808133,17307760365。

22.右江区大同小学:18278626118,13877699453。

23.右江区六塘小学:13877680168,19977686989。

24.百色市百色中学:0776-2830338,0776-2856992。

25.右江区第四初级中学:0776-2963320,0776-2811754。

26.右江区第五初级中学本部:0776-2806291,0776-2808757。

27.右江区第五初级中学锦绣校区:0776-2856956,0776-2856979。

28.右江区第六初级中学(含麓湖校区):0776-2032255,

0776-2627668。

29.右江区百东第一初级中学:0776-2930169,0776-2930663。

30.百色中学大旺校区(右江区第七初级中学):0776-2805626,0776-2805520。

31.右江区第八初级中学:0776-2832109,0776-2876002。

32.百色市深百实验学校:0776-2967909,18677635912。

33.右江区展望学校:0776-2987686,1507818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