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石屏县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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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州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石屏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工作大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生入学对象
(一)学前教育
居住在全县辖区范围内,截止2026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本县户籍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县外户籍学龄前幼儿(县幼儿园仅限招收县城区内生源)。
(二)义务教育
截止2026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县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入学需完成小学阶段学业。
(三)高中教育
无违反有关禁止入学规定的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学生,普通高中招录对象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
三、招生入学原则
(一)学前教育
公办、民办幼儿园相结合,家长自愿选择“应入尽入”。
(二)义务教育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三)高中教育
学校招生计划与学生志愿相结合“应招尽招”。
四、招生入学报名
(一)学前教育
报名时间为秋季和次年春季两季,具体按照各幼儿园入园简章要求进行。
(二)义务教育
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时间为5月底至6月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到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其中,各乡镇报名登记工作由乡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乡镇小学按照县级统一部署,通过“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做好学校信息维护、学生名单导入等工作;东风小学和异龙小学招生通过“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审核确认工作。
初中七年级:实行“推荐”“摇号推荐”和“划片整体移交”升学制度。摇号推荐工作严格按照2026年相关政策或工作方案执行,整体移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流程和时间节点开展移交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三)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8月10日前在就读学校完成报名。
中职学校:7月底至10月中旬均可报名,按照相关政策实行“应招尽招”。
五、报名登记材料
(一)学前教育
按照各幼儿园入园简章要求提供材料。
(二)义务教育
1.户籍人员子女:需提供招生片区内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符合政策安置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或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县级及以上认定表彰为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需对应提供驻地部队证明(或军人残疾证)、所在消防救援单位证明、认定单位证明(或文件)、人社部门证明(或文件)等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审核登记。
3.随迁人员子女: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县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凭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居住证入学;本县其他乡镇户籍跨乡镇随迁人员子女,凭居住证明材料和工作证明材料入学;国家公职人员(不含合同制临聘人员)子女入学提供监护人工作证明。
(三)高中教育
按照录取学校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材料。
六、义务教育片区划分
(一)小学阶段
全县划分为异龙镇(含东风小学)、宝秀镇、坝心镇、龙朋镇、哨冲镇、龙武镇、牛街镇、大桥乡、新城乡9个片区。各片区学校负责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新城乡中心学校)要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等因素,科学划分招生范围。
(二)初中阶段
全县划分为石屏一中、石屏高级中学、石屏二中、陶村中学、冒合中学、宝秀中学、坝心中学、石屏三中、哨冲民族中学、龙武中学、牛街中学、大桥中学、新城乡中心学校13个片区。
1.石屏一中采取分配名额后推荐(直推或摇号推荐)入学。
2.石屏二中和石屏高级中学采取分配名额后推荐入学。
3.陶村中学和冒合中学分别招收原陶村乡辖区和原冒合乡辖区内推荐入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城区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属冒合社区、宝塔社区、湖滨社区、卫家营社区的到冒合中学就读,城区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属陶村社区、云泉社区、城东社区、大瑞城社区的到陶村中学就读。
4.其他乡镇学校负责招收本乡镇辖区内推荐入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七、招生入学计划
(一)学前教育和小学一年级

(二)初中七年级和普通高中高一年级

(三)石屏职中500人。计算机应用专业招生20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招生200人(其中:三年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100人,五年制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100人),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招生50人,畜禽生产技术专业招生50人。
八、七年级推荐或摇号推荐入学学校及名额分配
(一)石屏一中七年级
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全县划分为15个片区,东风小学和异龙小学占计划数40%(160人);异龙村校占计划数20%(80人),其中符家营小学10人,瑞生小学10人,冒合小学18人,陶村小学10人,异龙其余村校32人;其他8个乡镇占计划数40%(160人)。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各片区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推荐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东风小学)按照县级出台的摇号办法,自行组织摇号产生推荐入学名单报县教育体育局。在分配的总名额中,各片区学校可向石屏一中直接推荐(不参加摇号)50%左右名额的学生入学(详见“七年级推荐或摇号推荐入学学校及名额分配指标一览表”)。
(二)石屏二中七年级
计划招生4个班200人。宝秀镇占计划数的75%(150人),异龙村校和其他乡镇占计划数的25%(50人),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学校组织推荐。
(三)石屏高级中学七年级
计划招生8个班400人。东风小学和异龙小学占计划数的60%(240人),异龙村校占计划数15%(60人),其他乡镇占计划数的25%(100人),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学校组织推荐。
(四)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七年级
计划招生18人(招生计划数若州级另有调整,以州级文件为准进行适时调整)。各学校先推荐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七年级18人学生名单,待县级摇号确定后,方可组织学生报名参加其他学校的直接推荐和摇号推荐名单。各学校从报名学生中以1:5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学生报县教育体育局汇总,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分别摇号产生各乡镇(或学校)推荐入学名单。
七年级推荐或摇号推荐入学学校及名额分配指标一览表

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一)各学校需做好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推荐(或摇号)入学及辖区内小学毕业升学整体移交工作,确保辖区内推荐(或摇号)入学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接收到对应学校就读。
(二)按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云政教督办〔2018〕10号)规定控制班额人数,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三)石屏一中、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发放学校自制入学通知书,其他乡镇中学发放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自制的入学通知书。
(四)各学校推荐选送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石屏一中、石屏二中和石屏高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本乡镇小学在籍在校连续满一学年及以上方可选送。
(五)积极推行“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根据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近就便”原则,落实“长幼随学”(“幼随长”就读)政策,但不得自由择校。
十、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学生端(https://csgx.ynjy.cn/)进行填报,中职及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登录云南省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https://gzzsgl.ynzs.cn/)(简称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填报。
十一、高中阶段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按照《红河州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执行。石屏一中录取由各初中学校定向推荐县内录取名额的50%(245人),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各中学择优推荐,具体条件为: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考试总成绩低于石屏一中录取线25分的不再录取。名额分配如下:石屏一中25人,石屏二中12人,石屏高级中学23人,陶村中学41人,冒合中学23人,宝秀中学16人,坝心中学16人,石屏三中22人,哨冲民族中学16人,龙武中学12人,牛街中学24人,大桥中学9人,新城乡中心学校6人。如果定向择优名额空缺,则在全县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上考试总成绩低于石屏一中录取线25分的不再录取)。
(二)石屏职中录取办法
石屏职中招生4个专业,除面向全省、全州招生外,其余在全县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中录取,招生专业简介及收费详见《石屏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十二、照顾条件
按照《红河州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学校要建立阳光招生工作机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政策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做好关键节点宣传释疑,引导家长依法送子女入学。
(二)依法依规,严控班额。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入学,严禁违规招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特殊情况需突破班额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防止新增大班额。
(三)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小学毕业学生除推荐到指定学校就读外,严格执行“整体移交”方式,不得跨乡镇就读。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材料,由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统筹安排。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石屏一中、石屏二中、石屏高级中学七年级只允许招收计划内学生。
石屏县招生入学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873-485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