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扶绥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本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切实维护本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依法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计划招生,批次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按类别分批次有序录取新生,县教育局根据新生报名情况及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积极安排随迁适龄子女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县内所有公、民办学校信息登记、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的时间必须统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五)坚持全面公开原则,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录对象: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录对象:2026年小学毕业生。
(三)残疾儿童少年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可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由老师送教上门等方式入学。已达到入读小学一年级年龄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疾病证明、残疾证、康复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乡镇政府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四、招生范围
五、招生计划

(三)其他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全方位覆盖,一个不能少”的原则,对应招收服务区域内的适龄新生。
六、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全县统一使用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
1.线上报名。
一是网页端:请访问“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建议使用谷歌、360、火狐、IE10以上最新版本的浏览器。选择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服务专区。根据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并提交申报。具体材料内容参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表单要求提供。
二是手机端:可在手机提前下载安装最新版“智桂通”APP,并完成注册和高级实名认证。可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支付宝、微信等多种登录方式。选择“办成一件事”专区,根据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并提交申报。具体材料内容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表单要求提供。
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新生入学服务系统将自动与公安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数据接口联网对接,自动比对检验家长提交的公民实名认证、户籍信息、居住证明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个人社保缴费等信息,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检验。
2.线下报名。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可到招生地段所属小学、初中报名提交材料,由地段学校线下审核报名材料。具体材料内容参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表单要求提供。
(二)报名条件。
1.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条件如下图所示。


县城区户籍迁移、住房登记证明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前(含)。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报名前15天内。
2.报读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
报读县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城区政府征地拆迁户、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随迁、空港扶绥经济区就业员工等子女,回流新生等则参照县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执行。
3.报读民办学校。家长自行到民办小学、初中学校现场报名。
(三)录取办法
1.县城区小学。学校将按类别分批次线下核验材料后依序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第二类”适龄儿童;第三批次,录取“第三类”适龄儿童;以此类推。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满足已报名适龄儿童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予以全部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完全满足已报名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则先安排第一批次,再考虑安排第二批次,依次类推。如果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按照学生户籍转入时间、居住商品房入住时间、父母务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如最后出现条件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抽签方式来决定学位的归属,直至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由县教育局视其他县城区公办小学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2.乡镇、村屯小学。遵循“全方位覆盖、一个不能少”原则,录取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
3.初中学校。本县初中学校录取实行“对口升学”方式,小学将六年级毕业生学籍信息送交对口升学初中学校作为报名录取依据。不属于对口升学的,学校将参照县城区小学录取方式按类别分批次核验材料后依序录取。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由县教育局视其他县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4.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七、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6月15日。其中6月13日-15日同步线下报名,线下报名地点设在各学校。
八、资格审核
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应学校进行审核。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
(三)不按片区划分规定选择报读学校的。
九、公布时间
2026年6月30日起,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的家长可直接通过报名渠道线上查询报名结果。7月4日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邵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福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进友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住建局、残联、各乡镇政府、三大园区等单位各抽调一名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二)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sui.gov.cn)、微信公众号、学校、社区等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争取社会、家长的认可和支持。
(三)落实依法入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做好“幼升小”“小升初”衔接工作,避免幼儿园毕业生失学、小学毕业生辍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继续落实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保障机制。县城内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有多个子女或多个监护对象就读同一学段的,按照“先入学为主”原则,后入学的孩子可以申请报读与先入学孩子同一所学校。由县教育局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原则上优先因片区改变而导致多孩不同校的家庭,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家长可以在报名期间,通过线上填报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申请。
(四)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能弄虚作假、违背法律法规,杜绝人情行为录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
2.严禁各机关单位、高校、企业等通过信函方式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特殊照顾。
3.严禁各义务教育学校到非本校招生服务片区进行招生宣传或招生考试等,维护好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如持有多本房产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本作为新生报名佐证材料,不允许一个新生持不同的房产证到不同的学校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将由相关学校根据情况商定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学生家长必须无条件服从。
5.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如实进行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6.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新生招生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对存在超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合理分流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理由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不得将奥数等竞赛科目成绩与招生录取挂钩。
(五)加强督查力度。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及时通报招生工作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7532923(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
扶绥县教育局:0771-7533393、7673059(基础教育股,招生政策咨询解答)
扶绥县实验学校:0771-7534782
扶绥县民族小学:0771-7512083
扶绥县未来城小学:0771-7518261
扶绥县吉阳学校:0771-7530363
扶绥县新宁镇第二小学:0771—7530129
扶绥县新宁镇第三小学:0771-6600708
扶绥县新宁镇第四小学:0771-7523720
扶绥县空港第一小学:0771-7539002
扶绥县同正学校:0771-7500876
扶绥县金英学校:0771-7666856、13977138120
扶绥县渠黎镇实验小学:7562181
扶绥县龙华中学:0771-7512700
扶绥县民族中学:0771-7516168
扶绥县第三中学(初中部):0771-7539636
扶绥县新宁镇第一初级中学:0771-7530902
扶绥县育才学校:0771-7655720
扶绥县特殊教育学校:0771-7527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