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顺市西秀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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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结合西秀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坚持按照“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的总体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确保西秀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划片免试入学原则。依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行单校划片政策,所有公办学校均需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入学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分类保障入学原则。招生工作中,对符合西秀区“人户合一”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予以优先保障;对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的,严格按照“政策统筹、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做好入学安排,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三)阳光招生原则。各学校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切实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启动招生、同步开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户籍在西秀区或符合西秀区2026年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在西秀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初中:招收具有正式学籍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且户籍在西秀区或符合西秀区2026年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
四、招生入学办法
(一)划片招生
按照单校划片的原则,城区(城区七办〈东街办、南街办、西街办、北街办、东关办、华西办、新安办〉及三个新型社区〈凤凰社区、马槽社区、新太社区〉)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区教育局统筹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片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农村初中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明确划片范围,农村小学招生服务片区由乡镇中心校立足“以中心校为主体、片区校为支撑、教学点为补充”的整体布局,以自然村为单位精准划定。
📝附件:
➠2026年安顺市西秀区小升初招生服务片区划分范围(学区范围)
➠2026年安顺市西秀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范围(学区范围)
(二)分类保障
坚持以户籍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明及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同时合理参考实际居住情况、经商及就业等相关因素,作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重要依据。
1.“人户合一”的认定。对招生服务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认定为“人户合一”学生。实际居住地址以房产证(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地址为准;若为农村(如城中村、城郊村庄)自建房且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自建房书面证明材料,并经辖区办事处或新型社区签字盖章认可。户籍迁入时间须满半年,即2026年3月1日之前(不含3月1日)迁入的,方可作为“人户合一”认定的条件。
2.“人户合一”认定的补充规定。作为认定实际居住地的房产,原则上必须归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以房产证所有权人姓名为核定依据);对于祖孙三代或三代以上共同登记在同一户口簿的情形,严格按照“一房一户”原则予以认定,即大家庭中两人或两人以上兄弟姊妹已各自组建家庭且拥有独立房产但未办理分户手续的,不得将共同房产作为多个家庭子女“人户合一”认定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无其他房产的除外);户籍、房产均位于学校服务区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实际居住,虽两者地址不一致,可认定为“人户合一”;对因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原因导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证明材料,以户籍为准认定为“人户合一”。
3.其他认定。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未登记在西秀区行政区域内,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拥有合法独立产权房产的,统一认定为“房在户不在”情形。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位于招生服务片区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不在该片区的,认定为“户在房不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集体户”,且其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内有独立产权房产的,认定为“人户合一”;其他情形认定为“户在房不在”。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挂靠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的,其户籍性质认定为“挂靠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西秀区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位于招生服务片区内的,认定为“符合条件随迁子女”;西秀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进城经商或务工,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且居住场所经所在街道或社区盖章确认的,认定为“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入学方式
1.西秀城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务必严格落实网上预登记招生入学工作制度,严禁通过其他渠道违规招生;凡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依照规定通过网上平台完成申请登记;登记成功后,须耐心等候网上初审。初审通过的,须按照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的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初审未通过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报名注册完成后,预登记系统将根据学校实际招生人数、班额设置及男女比例情况,自动完成班级分配工作。
2.各乡镇小学必须严格遵循“划片招生”原则,适龄儿童需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对在乡镇中心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入学。乡镇初中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整班移交”或“划片招生”原则进行分配安排,切实统筹好辖区内小学与初中学校的衔接工作。
(四)入学程序
2026年,西秀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工作将严格按照“网上登记→审核反馈→报名注册”的规范流程有序推进。
1.网上登记
(1)网上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6月5日。
(2)登记方式: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严格实行网上登记制度,学生家长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完成报名登记工作。
①学生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官网,点击“个人办事入口”,将区域选定为安顺市西秀区,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版块开展申请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登记要求规范上传相关材料。
②可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浏览器搜索指定网址http://xxzsbm.assxxqjy.cn/f开展申请登记工作。
③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服务查询”功能栏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板块,在“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预登记系统”中规范开展登记工作。
(3)登记所需材料:
①户籍在片区内的,网上登记时在系统内规范填写基本信息即可,系统将依据学生户籍地址自动分配片区学校。到校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户口簿及房产证(购房合同、经村委盖章确认的自建房证明)。
②非西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户口簿、卡式居住证;可补充提供房产证、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的西秀区乡镇户籍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户口簿、住房证明(含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且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签字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的租房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提供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网上预登记工作启动后,城区各中小学须第一时间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网上审核工作。各校应严格依据2026年招生计划,优先保障本校服务片区“人户合一”学生入学;在完成该类学生招收后,若学位仍有剩余,须严格遵循“常住户籍优先、自有房产其次”的原则,有序开展后续审核录取工作。对于在满足上述类型学生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统筹补录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入学。
3.报名注册
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校完成现场审核及报名注册事宜。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对其占用学位不再保留,统一纳入统筹调配使用。现场审核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2日,具体安排以各学校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招生工作责任人,对招生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及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区教育局将对学校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随机复核,对不符合网络登记要求的予以驳回。各学校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二)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各学校经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须于5月12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媒体、张贴公告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布招生信息,内容应涵盖招生对象、招生服务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及要求、入学程序、咨询电话、监督渠道等关键信息,公告张贴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同时,要设立报名咨询电话和便民网络登记点,主动接受家长咨询。招生期间,学校需设立便民网络登记点,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岗履职,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立足区域学校布局、学位供给、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确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地见效。西秀区2026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西秀区属公办学校须优先保障招生服务片区内符合“人户合一”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在满足“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学校若仍有空余学位,将严格按照“常住户籍优先、自有房产其次”的原则依次招录,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与公平公正。
(四)坚决整治违规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政策,严禁以面试、测评、接收简历、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等费用,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确保招生与学籍管理规范统一。
(五)规范免试入学与均衡编班工作。区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收取学生简历、音视频材料,严禁将竞赛成绩、考级证书、培训经历、荣誉证明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全面推进均衡编班工作,坚决杜绝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行为,实行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编班机制。编班方案、实施过程及结果须向学生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编班结果确定后不得擅自调整。严禁借“校园开放日”等名义开展违规招生宣传或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考查。
(六)从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同步组织录取、同步办理学籍注册,严格按照核定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格落实办学规模只减不增要求,不得突破现有办学规模接收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
(七)保障重点群体入学。一是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证明材料,全面实现同城同待遇,坚决杜绝乱收费、不平等编班等现象;二是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权益。普通学校对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坚持零拒绝、应随尽随,特殊教育学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本地户籍残疾适龄儿童100%入学;三是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安顺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安顺市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八)深化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教育厅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信息采集线上办理工作,西秀区自主建设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预登记系统,城区中小学(市直学校〈安顺市实验学校、安顺市实验学校阅山校区、安顺市实验中学〉除外)均通过该系统开展线上报名,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九)筑牢风险防线,坚持廉洁招生。结合西秀区招生入学牟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违规办理入学、违规安排“条子生”“关系生”、违规分班、提前承诺学位等行为,严禁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严禁通过家委会、第三方机构变相收费。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追责,涉嫌违法的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适龄入学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审核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针对部分不熟悉网络申请登记操作的家长,可前往居住地就近学校咨询办理,各学校均设立便民网络登记服务点,协助家长完成申请登记相关事宜。此外,港、澳、台及外国籍学生因网络登记户籍选择功能暂未覆盖,若需在西秀区申请入学,可直接到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办理,相关入学安排将严格遵循统筹原则执行。
(三)西秀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业务咨询电话:0851-33348404,33320801(区教育局教育科);监督举报电话:0851-33349724(区教育局内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