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邻水县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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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均需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完成报名、审核、入学。为让广大家长朋友们了解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相关要求,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1.2026年城区的报名方式有无变化?
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2026年本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仍然采用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微信关注“川教通”公众号,依照《家长简易操作手册》操作办法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
2.如何查询本县具体的招生政策?
《邻水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即将印发,家长可微信关注“邻州教育”公众号,查阅实时发布的招生工作方案。
3.小学一年级对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户籍地政府和县教科体局申请缓学。缓学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需要缓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申请,缓学学生暂缓注册学籍。
4.什么是“就近入学”?
本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区域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承载能力、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按照“统筹兼顾、相对就近”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此处所指的“就近”意为“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5.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如何申请城区学位?
因特殊原因错过网上招生报名时间,若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可于8月29日在符合条件学校登记,由县教科体局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6.不会操作或无智能手机如何填报信息?遇到问题向谁咨询?
不会操作或无智能手机填报信息家长可联系老师、委托亲朋好友等帮助填报,遇到问题首先咨询原班主任,其次咨询自己填报志愿的招生学校,若仍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县教科体局。
7.一部手机如何为2名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填报志愿?
从已报名学生姓名下的“更多功能”栏进入,点击“退出当前学生”栏,回到报名系统首页,即可为另一名适龄儿童填报志愿。
8.怎样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
报名时填报学生信息,绑定的手机号码一定是自己在报名过程中一直使用的。修改手机号码,若用户能通过原手机号收到短信,可以自行修改;若用户不能通过原手机接收短信,需要上报上级部门技术人员统一修改。
9.家长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有什么后果?
学校将对接公安、人社、住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因监护人提交信息不真实影响学生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10.公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学校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确保入学过程公平规范。各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11.非本县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能否回邻水就读初中?
可以。户籍在本县,但不在本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继续在学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申请返回户籍地或居住地进行初中入学。
12.个别机构声称可以“操作”入学,可信吗?
不可信,家长需警惕招生诈骗。本县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纪律“十严禁”要求,请广大家长通过县教科体局、学校等正规渠道了解政策、办理手续,切勿相信“内部指标”“电脑派位可操作”等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拨打110报警,并向县教科体局反馈。
13.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招生区域或电脑派位录取结果在普通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能随班就读、又未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各自招生区域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4.招生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和反映?
县教科体局及义务教育学校均设立了公开咨询电话,家长可在发布的招生方案中查询。如遇招生问题,可于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拨打县教科体局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0826-3221200)和“监督举报电话”(0826-3232793)咨询反映。
15.如何办理转学?
因父母工作地变动、生活居住地或户籍迁移等正当理由须转学的,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予转学。具体流程如下: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籍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告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是否可转入,可转入的进入下一程序;对审核后确实无法转入的,做好解释工作。3.可转入学校在网上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和双方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4.学生完成转学。
16.如何办理休学、复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休学: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病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3.其他客观原因需要休学的情形。具体流程如下:①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病历或者其他情况说明材料,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予休学。②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病历或其他相关材料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同意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继续休学。③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提前复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认定治愈或其他证明学生可以正常学习的材料,经学校核准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即可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