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翁源县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县城公办中、小学学位实际情况,现就翁源县2026年秋季县城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具有县城户籍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县城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二、政策性照顾入学
以下人员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核实后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入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烈士子女,以及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或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符合“长幼随学”人员子女。
三、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事项
(一)招生片区划分
(二)招生顺序
实行排序招生:
第一批次:学生本人户口属本片区的生源;
第二批次:学生监护人房产属本片区的生源;
第三批次:学生监护人房产属片区内小产权房的生源;
第四批次: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生源。
如在某批次招生中出现申请入学人数多于剩余学位的情形,则采用公开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最后录取名单,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时间
一年级:


七年级:6月1日前完成预报名,其中小学在县城小学就读的由县城小学负责收集报名资料,小学在乡镇小学或外地就读的需将户口本、产权证明、学籍信息表于6月1日前交县教育局教育股。6月15-18日为资料审核时间,8月10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到校注册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逾期未办理者,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学校入学。
(四)重要提醒
1.未按要求报名的,所属范围学校不保留学位。
2.同时多校登记报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已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得重复报读。
4.提供失效或虚假资料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残疾儿童少年报名招生和普通小学生报名招生同步进行,报名时须提交有效残疾证,入学前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后,确定其教育形式。
招生咨询电话:0751-2864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