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怀集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根据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历史沿革等因素,按照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一)明确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以及中小学施教服务半径等实际,采用单校或多校划片模式,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三)结合对象实际,保障特殊群体权利
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学;对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来本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享受与本县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待遇;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通过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就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教育优待有关政策执行;对国际学生,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已完成小学阶段学业的小学毕业生。
四、实施办法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公办初中七年级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由各民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报名入读乡镇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城区小学招生分两批次进行。
1.城区小学第一批次:县实验小学(包括县实验小学世纪明珠校区、城北校区)、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以下简称“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文昌小学(以下简称“中心附属文昌小学”)。
(1)招收对象。①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非县城区户籍但在2026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③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县城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县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在县城区(含工业园区)内有稳定职业的,且于2026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⑥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需优待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本项所述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性优待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①县实验小学招生划定的县城区户籍仅限于兴贤、育秀、山城、永光、永安、永红、上郭、文化、河南、幸福、高第、水上、怀高等13个居(村)委会辖区范围内。龙湾村原居民适龄儿童报读县实验小学的,只可报读世纪明珠校区;世纪明珠小区业主直系子女可直接入读县实验小学明珠校区。②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招生范围为东至登云路、南至翠湖居南侧中洲河止、西至三江路及三江口大桥至马宁河为止,北至体育馆北侧中洲河止;石龙、扬名村委会辖区范围;迪比利豪城、时代城市峰景、雅豪庭园、凯旋豪庭、金月湾、玖珑湾、天湖花园6个小区。石龙村委会、扬名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翠湖居、聚星堡、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直系适龄子女可直接入读中心附属石龙小学。③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文昌小学招生范围高铁片区,包括山湖海、腾业悦珑郡、方凯天悦城、超亮御景台、山水云天·畔山公馆/康桥苑/玥湖、广大·幸福一号/领秀城、云盛·瑶台等高铁站片区楼盘业主直系适龄子女,高铁片区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在高铁片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直系适龄子女,在高铁片区内有稳定职业的,且于2026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
(3)招录方式。①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县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中选择报读其中一所学校(校区),同时报读无效。凡通过抽签录取的小学,双胞胎均采用“一号派位,同校录取”。②县实验小学:各校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多于该校区招生计划人数时,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③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如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超出招生计划人数时,先招录石龙村委会、扬名村委会户籍居民适龄子女,翠湖居、聚星堡、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性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若翠湖居、聚星堡、翠湖半岛、翠湖东湾业主的直系适龄子女报读了县实验小学而没中签的,则不能再享受直接入读中心附属石龙小学的资格,只能报读第二批次所属学区的学校(即怀城街道属下的小学)。④中心附属文昌小学: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如少于或等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学校将全部招录;如多于该校计划招生人数时,优先招录政策性优待适龄子女及山湖海、腾业悦珑郡、方凯天悦城、超亮御景台、山水云天·畔山公馆/康桥苑/玥湖、广大·幸福一号/领秀城、云盛·瑶台等高铁站片区楼盘业主直系适龄子女入学,高铁片区县直、省市驻怀单位、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县实验小学、中心附属石龙小学、中心附属文昌小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请将录取名单报送我局教育股。
2.城区小学第二批次:怀集县第二小学、怀集县第三小学、怀集中学龙西学校、怀城街道中心小学、五小、龙湾校区、谭勒小学、车头校区、眉田小学、罗龙教学点;幸福街道中心小学、怀高小学、苍龙教学点、盆凤教学点、高凤教学点、盘寨教学点、郊际校区。
(1)招收对象。①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非城区户籍但在2026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③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县城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县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在城区内(含工业园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6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⑥政策性优待适龄儿童。
(2)招录方式。报读一年级的均须填报入读志愿,每人要填报两所学校。第一志愿填报学生所属学区的学校,第二志愿需在怀城街道的龙湾校区、谭勒小学、车头校区、眉田小学、罗龙教学点及幸福街道的苍龙教学点、盆凤教学点、高凤教学点、盘寨教学点、郊际校区等中选报一所。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符合本批次入读条件,且有兄(姐)就读本批次本学区学校,可填写《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长幼同校”申请表》,向学校申请“长幼同校”,优先安排入学。首先进行第一志愿的招录工作,第一志愿未招录到的,再依次按第二个志愿进行招录。每个志愿学校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全部招录;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先招录县城区户籍本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政策性优待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县直、省市驻怀单位、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以及“长幼同校”学生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县二小、县三小、怀集中学龙西学校、怀城街道中心小学、幸福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到我局教育股备案。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镇(乡)只有一所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该镇(乡)初中;镇(乡)有多所初中的,按各镇(乡)政府划定的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分片招生。县城区初中招生分两批次进行。
1.县城区初中第一批次: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县城区小学毕业学生:①怀城街道及幸福街道(闸岗片区除外)户籍的适龄儿童;②非城区户籍但在2026年6月1日前在县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③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县城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县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在城区内(含工业园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6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⑥政策性优待适龄儿童。
(2)招录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在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中选择报读其中一所学校,不得同时填报以上两所或三所学校,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全部招录;如报名人数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凡通过抽签录取的初中,双胞胎均采用“一号派位,同校录取”。具体操作办法分别由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报送我局教育股备案。
2.县城区初中第二批次:怀集中学怀城学校、怀集一中幸福学校、怀集中学龙西学校。
(1)招生对象
怀集中学怀城学校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①怀城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②坐落在怀城街道的县直、省市驻怀单位、事业单位直系适龄子女;③非怀城街道户籍但在2026年6月1日前在怀城街道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④在怀城街道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在怀城街道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6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⑥政策性优待适龄儿童。
怀集一中幸福学校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①幸福街道户籍(闸岗片区的除外)的小学毕业生;②坐落在幸福街道(闸岗片区的除外)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和事业单位直系适龄子女;③非幸福街道城区户籍,但在2026年6月1日前在幸福街道城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④在幸福街道城区有实体经营场所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⑤在幸福街道城区(含工业园区)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6年1月起由单位(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幸福街道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⑥政策性优待的适龄儿童。
怀集中学龙西学校招生对象。怀城街道及幸福街道(闸岗片区除外)小学毕业学生;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非县城区小学毕业生(进城就读条件参考怀集中学怀城学校和怀集一中幸福学校招生对象中②-⑥)。
(2)招录方式
对未被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怀集县第二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所属学区报读怀集中学怀城学校、怀集一中幸福学校或者怀集中学龙西学校(不分学区)。县城区初中第一批次招生完成后,分别由怀城街道初级中学、幸福街道初级中学、怀集中学龙西学校组织招生。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乡镇学校:报名办法及时间由各乡镇学校自定。
(二)城区学校
1.报名方式。2026年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公、民办学校同步进行,学生家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网址:http://yk.kiway.cn/visitzqshjxzsjz)进行入学报名。
2.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6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定)。
3.信息填报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报有关信息。①报名入读城区公办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等有关信息,且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和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学位分配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②符合报读城区第一批次小学、初中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可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第二志愿填报第二批次的学校。③不符合报读城区第一批次小学、初中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报读第二批次志愿的学校。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暂停信息修改。
4.材料审核。由各学校按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并公布材料审核时间,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在“怀集县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填报的信息及志愿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及家长可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及原因)。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者填报信息不正确的,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可对照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在审核期内重新提交报名及志愿填报材料,审核期结束,不再接受提交报名及志愿填报材料。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各相关学校。县教育局教育股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758-5531059。报名准备材料(见下表):

5.录取时间及录取名单公布。由各学校按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并公布录取时间和录取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