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察右中旗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察右中旗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旗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2026年全旗中小学招生仍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所属辖区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源和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编班和确定招生人数。

3. 坚持面向全体、均衡发展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与特殊群体学生按时入学,严控班额,报满为止。按照市教育局“阳光分班”要求,为入学新生均衡编班,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4. 坚持“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名,在片区内有房有户口的优先录取,依次为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优先于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优先于《认购协议》及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旗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成立察右中旗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柴海平(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宏印(教体局副局长)

何宝华(教体局副局长)

杨永强(旗纪检委派驻教体局纪检书记)

成 员:李国栋(教育股股长)

王利春(督导室主任)

罗丽峰(教育股副股长)

陈利平(教育股副股长)

闫志辉(教育股干事)

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在教育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股李国栋兼任。

四、工作措施

1. 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实行均衡编班(按照自治区标准班额要求:小学控制在30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分班实行阳光分班(抽签分班),公开分班过程和结果。严禁举办以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为名义的变相重点班。严禁增大班容量的现象发生。

2.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至2026年08月31日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3.初中招生对象为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察右中旗以外户籍务工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在我旗的务工单位证明(盖章)、社区居住证明(盖章)到教体局教育股审验,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初始年级班额情况,分配就读学校,所有待遇与本旗户籍学生相同。

5.2026年新生入学,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需提前做好系统配置、招生程序测试与人员培训和线上报名、线上审核、线上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通过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举措,有效解决家长在提交入学材料时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

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线下报名监护人需持户口本、购房房本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网签合同)到指定片区内学校审验入学,原则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学,如相近学校班额已满员,再行调整到就近的其他学校入学。

6.各中小学校严禁排斥或拒收所属辖区内有自理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辖区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学校要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选配认真负责的送教教师为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使其在送教教师的教育、引导、服务下,身心得到发展。同时,辖区内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必须为其注册学籍。

7.落实好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教育体育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8.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学校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入学。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

9.学生在入学1个月之内,必须为其注册学籍。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对于已被学校报名(录取),但未在规定期限到校报到的,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

10.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不断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重点做好残疾或患病儿童、留守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控辍工作,加强教育关爱帮扶,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工作要求

1. 旗教体局对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片区范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要严格控制班额,超出招生计划的不予注册学籍。学校要在派驻纪检组、责任督学和家委会的监督下随机分班。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责任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机构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阳光分班。

2. 招生期间,旗教体局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点,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3. 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察右中旗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474-5690287,举报电话:0474-5690246。

六、本实施意见由察右中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