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市万州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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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工作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地区条件不具备的可推迟至7周岁。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凭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审核同意后延缓入学或休学。上一年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就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个人简历,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1.“三对口”入学。“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5月31日及以前办毕。学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产权住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两对口”入学。“两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房产证办理时限为5月31日及以前办毕。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适量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内符合“两对口”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若申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
3.农村户籍入学。以学龄儿童、少年的农村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4.随迁子女入学。在保障“三对口”“两对口”入学基础上,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适量招收自愿申报且符合就近入学等招生条件的随迁子女。若申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未摇中随迁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5.集团化办学公办学校招生。部分集团化办学公办学校试行统一招生,望江小学(万达校区、西山公园校区)由电报路小学统一组织招生,清泉小学由王牌小学统一组织招生,白岩小学由万州二中统一组织招生,国本中学附属小学由国本中学统一组织招生,万州中学附属小学由万州中学统一组织招生,九池小学由中加友谊小学统一组织招生,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6.城区寄宿制小学招生。红光经开小学、红光小学的寄宿生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区教委审查备案后实施。若申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赛德学校、纯阳中学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区教委按照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赛德学校、纯阳中学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区教委审查备案后实施。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体系。
(三)政策保障性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实行“一人一案”并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2.其它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专门学校招生,由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四)转学生入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1.“三对口”“两对口”“农村户籍”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原就读学校同意并出具《学籍档案证明》,及父母的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月8日至6月18日工作日期间,交对口学校审核同意,由转入学校统一交区教委签署意见。
2.随迁子女转学。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原就读学校同意并出具《学籍档案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的就业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的租房合同、父母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6月8日至6月18日工作日期间,交区教委(万州区白岩路256号)520室(小学)、503室(初中),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不得安排不符合“三对口”“两对口”“农村户籍”条件的学生转入,违规转学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学校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区教委将加大违规招生考核扣分及查处力度。
三、招生日程
(一)入学信息发布。5月9日前,区教委公布《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含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登记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二)子女信息维护。5月9日至5月21日(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时间全区统一安排,请关注区教委和学校的通知),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三)正式网上报名。6月1日至6月8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家长在专栏或专区进行网上集中报名,各学校具体报名时间见《学校招生简章》《万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引》。
申报赛德学校、纯阳中学的学生,其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区教委组织两所民办学校于6月5日统一电脑随机摇号,被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5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两所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7日至6月8日回到“渝快办”专栏或专区进行网上报名。
(四)网上资料核验。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学龄儿童、少年,各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五)招生录取批次。
第一批。6月12日前,各学校录取符合“三对口”“农村户籍”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二批。6月17日前,各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录取符合“两对口”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三批。6月22日前,各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录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四批。6月23日前,区教委组织学校对申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量的“两对口”“随迁子女”自主进行摇号,学校录取摇中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五批。6月30日前,各相关学校录取区教委统筹安排的未被摇号录取的“两对口”“随迁子女”入学。
第六批。8月31日前,各学校现场审核线下报名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料,核验通过的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录取。
(六)确认入学结果。各学校完成网上录取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录取结果,并于7月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各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线上查看、下载或打印入学通知书。
(七)现场扫码登记。7月30日前,全区统一开展义务教育新生现场扫码登记工作,家长持“渝快办”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学校进行现场扫码登记;学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相关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同步进行招生系统报名操作。
(八)入学注册报到。8月31日前,各学校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龄儿童、少年,学生及家长可到相关学校申请线下登记,资料核验通过的由各学校报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
各学校按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程序、分批次严格规范招生,原则上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招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招生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应用,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中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要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积极协调公安、乡镇(街办)等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二)做好服务保障。所有新生报名入学须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对于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学龄儿童少年,各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班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龄儿童少年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各学校探索完善多子女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便民政策,鼓励同一家庭适龄子女优先进入同一学校或相邻片区学校,切实减轻多校接送负担。
(三)强化宣传引导。2026年5月20日前,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入学通告,采用多种方式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确保家长全面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方式和规定。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响应机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各学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乡镇街道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严肃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纪律“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执行阳光均衡编班。要按政策规定开展招生、转学咨询,不得为招生、转学附加条件,更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转学的有关规定,确保招生服务区内学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本通知要求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和区教委按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对举报查实的违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