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澧县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行阳光招生,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做好本县2026年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小学一年级:2026年秋季学期有意愿就读且符合县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部分小学招生录取时视学校学位和生源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2.初中一年级:2026年秋季学期有意愿就读且符合县城区学校初中一年级就读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6月22日。

三、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常德智慧教育”公众号后,点击“智慧教育”进入“报名服务”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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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常德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s://www.cdedu.cn),进入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3.下载湘易办APP,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4.登录“一件事一次办”(https://zwfw-new.hunan.gov.cn)“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教育政策优待生按以上方式进行报名后,再向相关部门申报。

四、报名所需资料

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两类证件的原件拍照上传:

1.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2.学生或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县城区范围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明查询结果或原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学生或父母名下如没有县城区房产的,需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住证明。

五、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全面推行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等公开,切实做到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免试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

(三)坚持相对就近。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就读学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校车跨区域接送学生。

(四)坚持“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录取”的方式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

六、招生范围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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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信息审核。提交的资料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关联比对、精准核验,资料不完善或比对不成功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

3.划片录取。根据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少年分布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房户类型顺序依次录取: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②有户无房Ⅰ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无房产,但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有的房屋不动产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自有房屋不动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④有户无房Ⅱ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县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⑤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区域内,且县城区无房产,租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

有多套房产的,以报名系统里提交的房产为准,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改。

安福街道、望城街道有房户,不能通过租房择校。

依序录取时,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则采取微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派中者则由县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就读学校。

4.录取方式。统一进行县城区小学、初中的公开录取,邀请纪检监察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招生过程。

5.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系统直接推送录取短信至报名注册手机号,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合理调剂。按照生源排序,未在相应区域派到学位的、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民办学校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县城区民办学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填报民办学校就读志愿,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资料,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志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未在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民办学校录取。

2.信息审核。提交的资料通过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关联比对、精准核验,资料不完善或比对不成功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补充相关资料。

3.微机派位。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就读小学的除教育优待政策生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微机派位;就读初中的除本校小学部直升生和教育优待政策生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微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报名且与校方签订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予以录取。微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由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被录取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录取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八、招生纪律

凡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审核把关不严,引起招生混乱,甚至社会不安定的,一经查实,则取消该生原报名学校入学资格,并报纪检、公安等部门,对涉事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县“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

0736-5556106

县教育局:0736-5823969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0736-58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