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桃源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全面推进书香桃源教育质量内涵提升工程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等面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坚持免试就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免试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小学一年级招生不与幼儿园就读挂钩。

(三)坚持重点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继续实行“长幼随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录取”的方式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

(五)坚持一网通办。继续深化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依托政务平台,实现部门联动与数据共享,持续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强化信息保护,切实满足群众入学需求。

(六)坚持阳光分班。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编班,科学配置师资,确保男女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和实验班、快慢班,城区义务教育平台招生学校在公开录取时,实行随机一键式分班,并由家长现场抽选班级教师团队。各学校须及时将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向家长和社会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发布,不得擅自变更。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新生。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如果确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入学的要办理缓学证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入学年龄,但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各校根据招生计划按适龄儿童房户类别和出生日期先后顺序招收范围内的不足龄学生。

(二)初中新生。小学毕业生含本县小学毕业生、回籍学生、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1.农村乡镇中小学和县城区的教仁学校、文盛小学、太平小学、菉溪小学实行属地统筹管理,由学校直接接受报名,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少。

2.漳江小学、漳江小学高新区分校、桃师附小、实验学校、文星小学、渔父小学、文津学校、文昌中学、漳江中学、莲花学校(这些学校简称平台招录校)实行网上报名,平台录取。

(1)网上报名。有意愿就读平台招录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手机端关注“常德智慧教育”公众号,点击“智慧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报名”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ew.hunan.gov.cn),进入“入学”专栏进行报名。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

(2)信息审核。招生信息依托“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核验,资料不完善或比对不成功的,系统将短信通知家长补充材料。仍无法确认的,由教育局组织实地上门入户核实。家长须在规定时限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升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逾期未报名或未录取者,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依序录取。公办学校平台招录严格依据“有户有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的生源类别顺序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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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小产权房或无房产证的房屋,以现场核实结果为准。(2)有多套房产的,以报名系统里提交的房产为准,同一套房产不得为多人申请学位。(3)“无户无房”类主要解决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区有稳定工作、住所和收入)的就读问题。同等条件下,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含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的适龄学生,予以优先录取,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入学权利。高新区工业园区内经商及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漳江小学高新区分校,提交工业园区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优先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先与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手机端关注“常德智慧教育”公众号,点击“智慧教育”进入“义务教育报名”进行报名。未在平台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或填报了志愿但未到民办学校签订就读承诺书的,民办学校不得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中学部就读,学校不得拒绝。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残疾儿少招生入学。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要积极配合县特教学校摸清并建立本辖区内适龄残疾儿少的台账,县特教学校要积极对接县残联、县民政等部门,争取支持。通过特教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依法保障全县适龄残疾儿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每个残疾儿少得到科学的安置。确保全县适龄残疾儿少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送教上门比例要低于10%。

2.政策优待生招生入学。对烈士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依法依规落实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优待对象于5月26日-6月1日之间将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资料送教育局教育股,教育局将按程序组织认定。这类对象也必须在平台开放期间选择相应类别报名。政策优待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学位。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服役单位证明并由县人武部核定;烈士的子女提供户口簿、烈士证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提供户口簿、部队出示的伤残证明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出具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核定的证明。

四、招生流程(平台招生校)

(一)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流程(两类)

1.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学生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学生平台报名→学校审核→教育局公开录取→公示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学生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学生平台报名→学校审核→全部摇号(摇中录取,未摇中参与公办学校报名、录取。初中直升生不摇号)→公示录取名单

(二)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流程(两类)

1.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学生平台报名→省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比对→学校初审→教育局公开录取→公示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学生平台报名→省政府服务一体化平台比对→学校网上初审→教育局预录取前三类→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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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超员摇号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在“无户无房”类实行摇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当平台报名且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就读小学的实行全员摇号,就读初中的除本校小学部直升生外,其余学生全部参与摇号。

2.超员摇号的具体实施办法、工作流程、摇号批次等工作程序,相关学校按照一校一策,制定好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超员摇号实行全程录像、结果实时公开,由县教育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及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招生日程

(一)未使用平台招生的中小学

宣传摸底:6月30日前

招生录取:8月22日-8月25日

新生报名:8月31日-9月1日

(二)使用平台招生的中小学

政策宣传:5月下旬网上发布招生政策,介绍网上报名流程和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签订就读承诺书:5月29日-5月31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小学):6月1日-6月14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初中):6月5日-6月14日

公办小学报名:6月1日-6月30日

公办初中报名:6月5日-7月5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预录取:6月18日-6月20日

公办前三类预录取:7月8日-7月10日

实地核查:7月11日-8月20日

正式录取、分班:8月22日,统一进行县城区小学、初中的公开录取,现场分班。邀请县纪检监察人员,部分县人大、县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招生以及分班过程,当场公布招生结果。

结果公布:录取结束后由系统直接推送录取、分班短信至报名注册手机号,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县教育局成立由彭晖同志任组长,佘媛媛、向钦林、谢黎明、皮晓丽同志为副组长,赵红、钟勇、郭立伟、魏占之、翦英浩、龙涛、刘艳玲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学校、家长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落实长幼随学。为减轻家长负担,方便家长接送,2026年继续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时推行“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多孩为同一学段(小学、初中各属于一个学段)的学生(含多胞胎),新生入学时可自愿申请安排到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一起就读。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全面实施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产生大班额。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一致。不得违规接收插班学生、空挂学籍,或者以借读、转学等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在读的学生。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招生入学中的违规行为。

(五)严格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736-662547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持续纠治中小学招生中影响教育公平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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