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象州县中小学新生报名材料清单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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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象州县中小学新生报名材料清单一览:
| 类别(子、女) | 需提供材料 |
| 有招生学校学区范围户籍 |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 |
| 现役军人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现役军人证件;3.在招生学校学区内住房(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
| 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公安民警身份及相关荣誉称号证明;3.在招生学校学区内住房(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
| 消防救援人员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消防人员证件;3.在招生学校学区内住房(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
| 高层次人才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3.在招生学校学区内住房(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
| 现任驻村工作队员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驻村工作队员身份证明;3.在招生学校学区内住房(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
| 武装部持证人员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法定监护人持证证件;3.在象州县城住房(所)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
| 易地搬迁安置户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2.学生为易地搬迁安置户成员证明材料;3.安置房有效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者社区出具的证明。 |
| 进城经商、务工且兄弟姐妹在县城共学段的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经商、务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国家在职公职人员工作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3.居住证明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学校学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房产)证、购房合同、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居住证、至少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兄弟姐妹就读学校证明。 |
| 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有不动产(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的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2.监户人的不动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自建房证明。 |
| 法定监护人进城经商的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3.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居住证、至少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 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工作)的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指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含有单位代缴代扣五险凭证)、国家在职公职人员工作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3.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居住证、至少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 持有外国护照没有国内户籍的华侨、港澳台同胞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在招生学校学区范围内有不动产(房产)证、购房合同、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居住证、至少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 其他符合在县城区申请入学情形且在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满半年的 |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复印件;2.学生法定监护人在象州县城经商、务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学校学区范围内有至少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 |
备注:
1.学生所提供的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不能证明与学生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要求:①地址页,②户主页,③父亲页,④母亲页,⑤学生页;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要求:有房产证号、房产地址、产权人(应为法定监护人)姓名所在页面及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面等;
4.相关单位为适龄儿童子女入学所开具的证明、劳动合同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名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