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遂昌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 来源:九考网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遂昌县学校实际,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对象
(一)初中
1.遂昌县2026年小学毕业生。
2.遂昌县户籍回本县就读初中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3.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二)小学
1.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和上一学年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小学招生按“招生计划表”中的学区范围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
公办学校新生录取根据按同一学区内,户房一致、分类分批、公开公平等原则,进行分批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家庭住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当同一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全部录取时,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第一类学区内户籍房产双证类: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龄儿童页)、全权房产不动产证(浙里办下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
(1)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产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为“住宅”),均在同一学区且双证时间满1年及以上(指2025年6月10日之前),第一类第一批录取。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产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为“住宅”),均在同一学区且双证时间未满1年(指2025年6月11日-2026年6月10日之间),第一类第二批录取。
第二类学区内户籍单证类: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龄儿童页)。
第三类学区内房产单证类:全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浙里办下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房管处开具的房产证明)、户口簿。
第四类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意见》(遂教发〔2026〕25号),结合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非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遂昌县本级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缴纳时间直至报名时无中断)且在妙高街道主城区有稳定工作满3年的,或在妙高主城区内办企业、经商满3年的(直至报名时无中断)。
(2)非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遂昌县本级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缴纳时间直至报名时无中断)且在妙高街道主城区有稳定工作满1年的,或在妙高街道主城区内办企业、经商满1年的(直至报名时无中断)。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遂昌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办理对象为外省或本省外县,非遂昌籍人员)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遂昌城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居住登记证明”(未办理居住证)。(办理对象为外省或本省外县,非遂昌籍人员)
以上所涉及户口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
(三)报名流程
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注册登入“遂昌县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具体操作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遂心学”--招生安,进行报名)详细报名操作步骤请关注“学在遂昌”微信公众号。
三、招生计划
(一)初中:全县计划招生44个班,共招生1780人。其中:遂昌县第三中学招生16个班,每班40人,共640人;遂昌县民族中学招生14个班,每班40人,共560人;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初中部)招生4个班,每班40人,共160人;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部)招生10个班,每班42人,共招生420人。
(二)小学:全县计划招生46个班。其中:遂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验校区招生6个班,每班35人,共210人;遂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江校区招生4个班,每班35人,共140人;遂昌县妙高小学招生4个班,每班35人,共140人;遂昌县梅溪小学招生6个班,每班35人,共210人;遂昌县腾龙小学招生4个班,每班35人,共140人;遂昌县金岸小学招生4个班,每班35人,共140人;遂昌县育才小学招生5个班,每班35人,共175人;其他乡镇(街道)小学根据当地六周岁儿童人数,全额招收,当招生人数未超过40人时,按一个班级编班。遂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2个班,每班12人。
四、招生时间
(一)报名时间
1.初中学校:6月15日-6月16日
2.妙高街道城区小学:6月15日-6月16日
3.其他街道、乡镇小学:6月16日
4.小学学龄儿童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请于6月16日下午1:30-5:00到所报名学校(教导处)咨询并完成线上报名。小升初无法完成网上报名,请到所就读小学咨询。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请携带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17日前到教育局711办公室办理。
6.申请长幼随学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为适龄儿童的兄<姐>在申报学校现就读一年级至五年级),在相应报名时间内完成浙里办报名的基础上,同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现场填写长幼随学申请表,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新生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兄<姐>页),交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存档。
(二)录取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遂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做好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办法的实施。各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实行阳光招生。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各校应在招生前将有关政策、办法等以门口张贴、网络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需携带材料、报名录取办法、招生入学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结果要在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布。
(三)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所有公民办学校严格按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办学规划、办学条件和标准班额等条件下达当年的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五)规范招生及学籍管理。严禁任何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同一片内不得转学。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不能直接参加对应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各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学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扩班或增加班级学额,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
(六)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意见》(遂教发〔2026〕25号),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入(转)学条件的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应读尽读、应转尽转。健全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常住地入学保障机制,继续做好各类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都能入学。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后,享受与本地户籍儿童同等教育政策。
(七)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在招收第一类“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学龄儿童后,若有学位空余,优先满足“长幼随学”对象就学。民办学校招生时,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可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实施长幼随学政策或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八)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在相应学校的入学资格,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九)严肃执纪问责。各校要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切实规范招生工作,坚决纠正在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招生过程的违规行为,经教育局查实,扣除该校超范围招收学生数的生均公用经费,情节严重的,学校年度考核将下降一个等级。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户籍和房产双证类
1.户籍和房产双证类是指户籍和全权房产均在同一学区范围内的对象;
2.就读对象与房产所有者同一本户口簿;
3.户籍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
4.妙高街道小学学区以遂昌县2023年妙高街道小学学区优化调整方案为准。
(二)政策类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规定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省及市有关政策安排入学。民办学校教师子女要求在本校就读的,可在招生计划内安排。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本县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特殊原因转学说明
因特殊原因,需到外县学校就读的,初中新生由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本县教育局发公函,统一办理;到外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需按学籍管理相关办法办理转学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收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或在当地注册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与政府部门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五)妙高街道城区小学指:遂昌县实验小学实验校区、遂昌县育才小学、遂昌县妙高小学、遂昌县梅溪小学、遂昌县实验小学后江校区、遂昌县腾龙小学、遂昌县金岸小学。

七、其它
报名相关事宜请咨询相关学校或教育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遂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
0578-8520842/13575388125(628125)
15957802571(686571)
遂昌县第三中学:
0578-8526853/13757848693(530693)
遂昌县民族中学:
0578-8522176/15058688202(659202)
遂昌县云峰中心学校(初中):
0578-8527921/13646886372(675372)
遂昌县实验小学实验校区咨询电话:
0578-8522785/13666567600(627600)
遂昌县育才小学咨询电话:
0578-8522590/13587176564(626564)
遂昌县妙高小学咨询电话:
0578-8522267/13857047482(647482)
遂昌县梅溪小学咨询电话:
0578-8527477/15168000443(672443)
遂昌县县实验小学后江校区咨询电话:
0578-8527030/13884376025(596025)
遂昌县腾龙小学咨询电话:
0578-8512810/13735955530(676530)
遂昌县金岸小学咨询电话:
0578-8528370/15967297311(515109)
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122574,监督举报电话:8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