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兰州市红古区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兰州市红古区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对“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学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教发〔2026〕23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本区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网络报名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全纳平等、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原则。

二、 招生条件

1.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来红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2.户籍迁入招生学校片区最晚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此后迁入的在本年度招生中按原户籍所在地认定。

3.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顺序

各学校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依次招生。招生学校学位未满而同一批次学生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未满学位依据该批次房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该批次未录取及后续批次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划拨至相关学校。

【第一批次】有房有户

A类-有房有户。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房产所有人和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监护人,且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B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有相关部门开具的佐证材料。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

C类-有户无房①类。户主为适龄儿童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且在本片区有房,适龄儿童和其中至少一个监护人在这个户口本上,适龄儿童父母均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集体户除外)。

D类-有户无房②类。指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和租房协议。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房屋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有房无户招录顺序按户籍所在地划分,先后顺序为:

E类-有房无户海石湾户籍;

F类-有房无户红古区户籍;

G类-有房无户兰州市户籍;

H类-有房无户甘肃省户籍;

I类-有房无户甘肃省外户籍。

【第四批次】无房无户。

J类-无房无户。指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二)招生流程

1.组织召开网络报名安排部署会。召开全区各小学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网络报名安排部署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开展网络报名及线上审核工作。6月22日8时-26日24时(五天),开展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网络报名及线上审核工作。

3.现场资格审核。6月27日--28日,在报名学校进行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学校进行线上确认。

4.学生录取及划拨调剂。6月29日--7月3日,各招生学校系统确认录取。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划拨至相关学校。

5.录取、分班信息公示。7月6日--8日,各招生学校公示本校录取学生名单及分班情况。

四、资料准备

2026年报名系统充分联动公安、住建等部门信息,自动读取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及监护人房产信息。如系统填报时发现自动读取到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户籍信息不相符时,可以点击“不使用并手动填写”按钮,即可手动填写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信息,上传所需佐证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家长提供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的房产证明;无房人员需提供红古区无房证明。

非本区户籍来红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或租房)证明。

五、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家长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工作。如果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资料审核,将被统筹调配至相关学校。对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进行二次调配,视为自动放弃调配学校入学资格。

2.如在现场资料审核时,家长提供的户口资料和住房资料与网络报名时自主上传的户口信息和住房信息不一致,由教育局统筹调配至相关学校。发现的虚假违法信息将上报公安部门处理。

3.适龄儿童家长应根据自身房户信息,选择对应的片区招生学校,严禁出现违规择校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片区外生源划拨至相关学校。

4.录取或划拨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由系统及时发送至家长手机;部分手机无法接收系统短信的,可在“甘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度查询”中查询报名进度或结果;也可到报名学校现场查询报名进度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