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池市宜州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河池市宜州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教育生态,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桂教办〔2026〕40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阳光招生、公平普惠原则,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合法入学权益为核心,以规范招生行为为关键,深入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动宜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1.户籍在宜州区,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

具有宜州区户籍或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区域划分

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按照《宜州区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附件)执行;各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按本乡镇划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附件:

➠2026年河池市宜州区小升初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含示意图)

➠2026年河池市宜州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范围一览(含示意图)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审核流程

1.报名方式

本着便民惠民原则,小学、初中新生报名可自愿选择线上或线下报名。在宜州区毕业的小升初新生不需要报名,由区教育局或各乡镇中学根据本方案新生“入学排序”统筹安排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就读。三岔镇小学毕业生和祥贝乡有意愿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其余乡镇小学毕业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核实在本乡镇就读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册报送辖区初中学校,由辖区初中学校做好入学安排。

线上报名:

(1)小学新生报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桂通办”平台)及“智桂通”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的小学新生按合法稳定住所选择所在的片区学校填报信息(《2026年广西新生入学报名指南》),报名系统只允许每名新生选择1所学校报名,不按要求报名的,报名信息将被系统退回。

(2)到本区乡镇初中学校就读的宜州区外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就读宜州城区初中学校的非宜州城区小学毕业生,可以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桂通办 ”平台)及“智桂通 ”移动端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按合法稳定住所选择所在的片区学校填报信息(《2026年广西新生入学报名指南》)。报名系统只允许每名新生选择1所学校报名,不按要求报名的,报名信息将被系统退回。

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须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读城区小学的按合法稳定住所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报读乡镇小学的到相应的乡镇小学报名,报读城区初中学校的到区教育局报名,报读乡镇初中学校的,到相应的乡镇初中学校报名。

2.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29日。

(2)线下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9日。

3.报名审核

线上报名审核。线上审核(6月30日-7月5日):区教育局组织审核线上材料,符合条件者于7月6日在各报名学校公布报名成功名单,但不是最终录取名单(最终录取情况,学校将结合线上线下报名总数与学位情况,于2026年8月26日在各学校显眼位置公布录取名单)。不符合条件者系统退回,家长可补充材料后参加线下报名。

(三)材料要求

线上报名按类别上传材料;线下报名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所有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经查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区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乡镇就读材料按当地学校要求提供。城区学校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宜州城区户籍学生

(1)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如学生与父母户籍不在一起,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以下任一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集资房证明、购房合同(附发票及契税凭证)、公(廉)租房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另附监护人及学生无房证明)、土地证和社区证明(含住房照片)。

2.外来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一类(城区有房产):

(1)户口簿(要求同上),如学生与父母户籍不在一起,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土地证和社区证明(含住房照片)之一。

(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以下之一):①营业执照(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办理且正常营业);②单位为个人依法缴纳的最近半年以上(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③个人灵活就业者,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当年2月28日前已缴纳的半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第二类(城区无房产):

(1)户口簿(要求同上),如学生与父母户籍不在一起,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下之一):《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公(廉)租房证明,均需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办理。

(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要求同第一类)。

报读初中附加材料:《全国中小学学籍档案证明》(由原毕业小学学籍管理员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

3.政策生

(1)优抚对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需提交户口簿、居住证明及相关单位证明。

四、入学排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稳定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城区学校在规定招生学位数内,新生入学按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在学区的原始住户适龄儿童少年。

(二)上级文件规定享受政策待遇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户口迁移到城区,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在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按户口迁入城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四)合法稳定住所在学区,户口在城区其他学区。

(五)户口在学区,合法稳定住所在城区其他学区。

(六)非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调动到宜州城区工作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按合法稳定住所确认在该学区。

(七)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购房在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租房在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按租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对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安排。如不愿意接受调剂安排,可申请回原籍学校就读。

五、做好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6〕13号)精神,宜州区英华学校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报名,仅限在宜州区范围内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超范围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校园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结果、招生咨询方式等信息。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借读等费用。

六、录取工作

(一)统筹录取。区教育局、各乡镇初中学校、中心小学汇总审核线上线下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并根据新生报读学校学位情况,按照本方案新生入学排序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公布录取名单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26日,各中小学在学校明显的地方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2026年8月28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优化流程,保障入学

坚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和办理环节。各校须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妥善处理交界区域入学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

(二)加强管理,规范学籍

1.严控大班额: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产生新增大班额。计划调整须报区教育局审批,超计划学校将无法办理学籍注册。

2.规范学籍管理: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于10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休学、转学等业务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做好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持。

3.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毕业学校须追踪毕业生去向,按时报送《宜州区2026年毕业生去向调查表》。区一小宜畔校区、区广维小学、区五中须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到其他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经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为“不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免学,不得随意拒绝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在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按有关规定到区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

(三)落实“长幼随学”政策

建立“长幼随学”机制,在非择校前提下,经监护人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可安排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区教育局统筹调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严肃纪律,均衡分班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要求。落实均衡编班,一年级新入学编班要求做到“三个一”:一要使用电脑随机编班软件,确保各班人数、年龄、性别比例基本均衡;二要师资团队按教学能力、经验等均衡搭配;三要分班结果当场公示,接受家长代表及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严禁设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五)强化宣传与应急保障

城区各学校于6月4日前发布本校招生简章。6月23日-29日线上报名期间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六)全程监督,强化问责

区教育局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导。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将视情节给予停止招生、核减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各招生学校要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掌握家长反映的问题,积极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好服务、疏导工作,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

区教育局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778-3188499、3222103(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宜州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778-3188459。

投诉举报邮箱:318845989@163.com(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办公地点: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6号区教育局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