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遂宁市船山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来源:九考网根据《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26〕35号)要求,现将船山区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及审查
(一)入学条件。凡船山辖区内年满六周岁(截至2026年8月31日,以户籍上年龄为准)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父母)在船山辖区内购房,或监护人无房但户籍在船山行政管辖区的,均符合入学申报条件;在船山行政管辖区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可在船山区就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提交延缓入学申请,报经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入学的,可正常申报补充入学。
(二)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城区(含高新区)公办小学按招生计划和划定学区范围招生(见附件),原在读学生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转学。农村学校原则上以所在乡镇为学区招生。
(三)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由学校负责审查。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招生,由区教育局审查资格,统筹学位分配到相关学校。以下四类适龄儿童属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范围。
1.学区内适龄儿童。指法定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在学区内,以商品房产证地址为准,或在学区内的公租房、廉租房居住和房屋产权属祖辈的“三代同堂”儿童。
2.拆迁安置户子女。以新房安置的,在新房学区学校入学。拆迁未安置的,保留在原居住地入学学位。以货币化安置的,在新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以房票安置的,有效期两年。暂无居住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仅有城区户籍的儿童。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空挂在本学区其他人户籍上的,不划定固定学区,该类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三类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是法定监护人(儿童父母)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新购房未入住的以监护人网签合同为准)。二是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三是“三代同堂”(户籍在同一户口簿或者是同一个户籍的分户本),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
4.优抚对象子女。该类人员子女入学时,需由监护人向本人工作或就业所属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所属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对接核实后再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时间、方式及流程
(一)招生时间
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于2026年6月10日至7月15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城区小学分三个批次进行,时间为6月10日-6月26日;
2.农村小学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即可开始线下登记;
3.民办学校参照本公告时间执行;
4.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于6月10日-7月15日进行;
5.高中学校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执行。
(二)招生方式
全部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招生系统”,网址:https://bigapp.scbdc.edu.cn/,或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川教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凡未通过该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不予注册学籍。
(三)招生流程
1.城区小学招生
(1)第一批次:学区内适龄儿童和优抚对象子女(6月10日-6月26日)
现场审核。(2026年6月10日10:00-6月12日)。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凭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信息采集。(2026年6月10日10:00-6月12日)。现场初审合格后,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川教通APP”,在“全省招生系统”网上注册,可在老师指导下录入儿童信息,便于学校网上录取。
资料审核。(2026年6月13日-6月21日)。各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提供的房产证、户口簿一一进行核实,开展入户调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学位录取。(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各校开展第一批次新生录取工作。按照“购房户、拆迁安置户、优待政策子女”的类别同步录取,录满为止。6月2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电话通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第二批次:随迁子女入学(2026年6月15日-6月26日)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船山辖区居住的,提供户籍本、居住证、营业执照、企业用工合同等(后三者有其一即可),均可随迁入学,登录“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于6月26日前完成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若申请未成功,可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现场咨询登记后再统筹入学。
(3)第三批次:统筹招生(6月22日-6月26日)
只有户籍在船山辖区内、符合条件随迁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劳务务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向区教育局教育股申请统筹学位。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农村小学招生。自发文次日起即可开始线下登记,由负责招生的老师帮助家长将新生信息上传到“全省招生系统”有序招生。
3.初中招生
(1)实行以属地乡镇为学区进行招生,各初中校可以在市教育局发布公告之日启动招生。家长或学生可与当地小学对接,做好现场查证核实,指导家长或学生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最后由各校在网上批量录取(网上申请方式同上)。各小学应积极配合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2)原高新片区小升初招生,继续采取市区同步随机摇号+统筹入学方式。《摇号方案》另行通知(关注“船山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高新一中录取保升镇小学毕业生。
4.高中招生。高中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按市教育局规定进行。各初中校务必加强毕业班工作领导,指导学生填报好入学志愿,为高中阶段学校输送合格生源,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
三、招生要求
(一)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各校要完善本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次门”。
(二)统一线上办理。所有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共同维护好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
各校应与新生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家长必须承诺不得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向学校和任何个人交纳任何违规费用、不得有与入学相关的钱物交易等,一经查实违规交易,立即取消学位供给。
四、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过程中,区教育局将全程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和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从严从快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维护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
0825-2370381(区教育局机关纪委)
0825-2234325(区教育局教育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