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金溪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金溪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25〕1号)及《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金溪县2025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通告及阳光分班方案》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增进全县民生教育福祉,优化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教育强县建设,依据本县学校现实及县域网点布局,现制定《金溪县2026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通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统筹考虑居民和学校网点分布,依据城区路线、学位供给、入学生源预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及双学区区域。学校不得通过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

(二)“公平公正,保障教育平等”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教育平等”政策,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依托县政府官网“金溪发布”公众号、各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推送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依托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等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坚持保障外来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三)“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原则

坚持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人籍一致”,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新生:学区内符合进城就读资格条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七年级新生:城区各小学、秀谷镇及原撤并乡镇所属行政村户籍的县内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进城就读资格条件的县内县外小学毕业生。

3.转入学生:秋季符合进城就读资格条件的县内县外二至六年级、八至九年级学生,和城区学校之间(除仰山学校外)符合条件流动的学生。春季(上学期)不办理城区学校之间、乡镇转入城区学校学生的转学。因仰山学校学位已满,原则上只转出学生,不接收转入学生。

(二)招生条件及认定材料

小学报名必带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预防接种卡和出生医学证明(仅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学生学籍档案证明(二至六年级需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中学报名必带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毕业学校素质报告册(七年级)、学生学籍档案证明(八九年级需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同类型条件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城区户籍户。需提供下列资料之一:①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为学区范围户籍,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范围满壹周年以上(即2025年8月31日以前迁入,以下日期计算口径相同)。③因撤乡并镇、征地拆迁、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撤并小规模学校等原因(以政府文件及抄告单,乡镇、教体局《金溪县小规模学校撤并情况说明的通知》《金溪县撤乡并镇原芦河乡、枫山乡、崇麓乡下辖村公所名单》等文件为依据),已划入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的特定区域户籍所在地学生。④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未在同一户籍或户籍关系不明确的人员,须出具监护人结婚证及入学儿童出生证等佐证材料(下同)。

适龄儿童少年单独成户或与户主非法定监护人关系的不予考虑。

2.城区购房户。需提供下列资料之一:①《不动产权证书》。②如不动产权用于抵押贷款或暂时未办理,则提供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付房款正式税务票据。优先登记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入住购房户,重点核查无佐证材料的购房户。对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二维码进行扫描验证。

小产权房及廉租房:购房必须满三周年(含)以上,并提供购房佐证材料及所属社区开具的实际入住证明。

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父母购房:房主必须要对产权进行变更或转让部分产权给学生监护人,才生效。(法定监护人是独生子女的除外,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

3.城区工作户。需一并提供:①单位证明;②人社部门工作介绍信(或政府抄告单);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等。(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国企单位正式员工:工龄必须满五周年(含)以上,并提供单位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发放流水单。

4.城区经商户。需一并提供:①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且具有能用手机扫描验证的二维码);③近3个月店面经营实际收入金额流水账及店面实拍全景图。此类人员根据监护人经商所在地所属学区就近入学。(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经商满壹周年以上。)

无经商店面的网店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

5.园区务工户。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提供名单并附三种材料:①正式《劳动合同》;②工资表;③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此类人员根据监护人务工所在地所属学区的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近入学。(指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金溪县工业园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务工满六个月(含)以上。)

6.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金溪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实施方案》,县域内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含)以上金溪籍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凭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证件,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由县教体局优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7.特殊情况户。父母双亡的孤儿,凭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由县教体局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统筹就近安排入学。

三、学区(含双学区)范围

2026年秋季,学区范围与2025年秋季相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

(一)小学学区

1.秀谷一小招生范围(简称“一小”)。

东至翠云路、新马街村,南至县锦绣中学学府路、秀谷东大道至象山路交界处,西至北胜西路(象山北路段),北至危素路、头亭,含(首府花园、学府花园、锦绣华城、锦绣佳苑等小区,马街村委会辖区的各自然村)。

2.秀谷二小招生范围(简称“二小”)。

东至西门太子岭、206国道延伸段,南至象山南路、苗圃,西至崇岭路,北至县锦绣中学学府路、秀谷东大道至象山路交界处,除一小招生范围以外的所有区域,含(名典花苑、旺龙花苑、旺兴等小区,江家林场、翠云排及先锋村委会辖区的各自然村,芳源村)。

3.实验小学招生范围(简称“三小”)。

东至象山南路、体育公园新路(春生路延伸段),南至鸣山路、秀谷中大道,西至粮食局崇岭路、园湖北路、疏山北路,北至高坊水库灌溉渠道、象山国际城、白马大道,含(清荷园、才子嘉园、金旺佳苑、安居工程、江南人家、锦绣新城、象山国际城、雅翔园等小区)。

4.仰山学校招生范围(简称“四小”)。

东至府前东路、疏山北路,南至青云西路,西至金溪壹号、清华门,北至檀湖戴家村的大部分城西新区,含(金源一品、金秋豪园、斐然小区、彩虹花园、五里华庭、书香花苑、新城商厦、华商嘉园、金汇豪庭、中央公馆、聚福未来城、新力硕丰、大溪地、金溪府、万香园、清华门、金溪壹号等小区,樟树埠、蔡坊、桐坊、檀湖、周庄等村小组及肖科、邮桔、肖桔、上瑶、下瑶、乌泥坑6个村小组)。不含金灿豪门小区。

5.锦绣小学招生范围(简称“五小”)。

东至粮食局崇岭路、园湖北路,南至苏家源村,西至樟树埠,北至高坊水库灌溉渠道、秀谷西大道,含(金灿豪门、玉虹国际、象山花城、地中海、现代城、城市之光、金翠花苑、金汇豪庭、彩虹花园、五里华庭、书香花苑、新城商厦、华商嘉园等小区,秀谷镇苏家源、陶家、新联、乜石、丁家寨、五里亭、刘家源、龚家碑、唐泗等村小组)。不含江南人家小区。

6.心湖小学招生范围(简称“六小”)。

东至北胜西路(象山北路)、沿原加工厂至头亭村道路交界处(危素路),南至秀谷中大道、高坊水库灌溉渠道,西至体育公园新路(春生路延伸段)、疏山北路,北至范家源工业园区,含(锦绣新城、景湖花园、金鼎佳苑、开源花苑、雅翔园、象山国际城、阳光新村、冠锦园、白马名郡、建材市场、象山学府等小区,华侨农场职工安置房、疏山北路廉租房,港东、范家源、上刘、下刘、西湖等村小组)。

7.城西新区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简称“第七学校”)。

东至樟树埠、心香路,南至城乡结合部,西至高速路口城西工业园,北至下城瑶上的大部分城西新区,含(金溪县汽车城、金溪壹号、金泰和庄、华美立家、金溪府、万香园、聚福未来城、城西工业园区等小区),刘克绍、温家、丁坊、温源全家、全家、杨家店、荷树埠、新亭村、邮路头、楼桔等村小组。

(二)初中学区

1.金溪一中招生范围

同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一致,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向就读金溪一中,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于6月22日-6月26日到金溪一中预报名登记。金溪一中计划录取4个班学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则实行随机抽取4个班学生。

2.金溪二中招生范围

东至先锋村、乜石村,南至疏山南路、联乐村,西至永和一路,北至仰山路、学府路、秀谷大道,含(江家林场、乜石、丁家寨、小商品市场、金旺佳苑、清雅小区、玉虹国际、祥瑞府邸等村小组和小区)。

秀谷镇合源、里吴、芳源、联乐、丰收等行政村户籍的学生可以到金溪二中,已撤乡并镇的初中,原芦河乡等行政村户籍的学生可以到金溪二中或左坊中小学就读。

3.实验中学招生范围

东至疏山北路、崇岭路,南至陶家村、新联村,西至清华门、金溪壹号,北至金溪壹号、周庄分场(含大溪地)、檀湖村,含(城市之光、金灿豪门、斐然小区、金汇豪庭、华商嘉园、新城商厦、五里华庭、彩虹花园、书香花苑、中央公馆、聚福未来城、金溪府、万香园、新力硕丰、清雅小区、玉虹国际、祥瑞府邸、清华门、金溪壹号等小区)。

秀谷镇陶家、肖科、胡岭等村户籍的学生可以到实验中学就读。

4.锦绣中学招生范围

东至仰山路与胜利路交汇处,南至延贤东路、学府路,西至象山北路、象山南路,北至范家园工业园区(含北门新村、北门刘家村、学府花园、锦绣华城、建材市场、开源花苑、老菜市场、小商品市场村小组和小区)。秀谷镇五里、杨坊、冠峰、中山、塘山、翠云排、马街等行政村户籍的学生到锦绣中学就读。

5.心湖中学招生范围

东至象山北路、沿原加工厂至头亭村道路交界处(危素路),南至秀谷中大道、北胜路,西至疏山北路,北至云山路、徐堂村、范家源工业园区,含(景湖花园、象山国际城、雅翔园、象山学府、冠锦园、白马名郡、江南人家、安居工程、华侨农场职工安置房、建材市场、开源花苑、疏山北路廉租房、港东、范家源、上刘、下刘、西湖等小区及村小组)。

6.城西新区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简称“第七学校”)

东至樟树埠、心香路,南至城乡结合部,西至高速路口城西工业园,北至下城瑶上的大部分城西新区,含(金溪县汽车城、金溪壹号、金泰和庄、华美立家、城西工业园区、金溪府、万香园、聚福未来城等小区,刘克绍、温家、丁坊、温源全家、全家、杨家店、荷树埠、新亭村、邮路头、龚楼桔等村小组)。

已撤并乡镇初中的原崇麓乡、枫山乡(含高年级已撤并至厚山小学的苕溪村、苏口村)等行政村户籍的学生可以到城西新区学校初中部就读,原崇麓乡学生也可以到合市中学就读,原枫山乡学生也可以到琅琚中学就读。

(三)双学区范围

1.小学“双学区”招生范围

①实验小学和心湖小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建屏北路,南至高坊水库灌溉渠道,西至疏山北路,北至白马大道,含(象山国际城、雅翔园、白马名郡等小区)。

②仰山学校和锦绣小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府前东路,南至青云西路,西至樟树埠,北至秀谷西大道,含(金汇豪庭、华商嘉园、五里华庭、书香花苑、新城商厦、彩虹花园等小区)。

③仰山学校和城区新区学校(小学部)“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樟树埠、心香路,南至聚福未来城,西至汽车城,北至金溪壹号,含(聚福未来城、金溪府、万香园、汽车城、金溪壹号、清华门等小区)。

2.初中“双学区”招生范围

①金溪二中和锦绣中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仰山路,南至延贤东路,西至象山南路、北至秀谷东大道,含(老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金山路小区、宝山路等小区)。

②实验中学(金溪一中)和城区新区学校(初中部)“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樟树埠、心香路,南至聚福未来城,西至汽车城,北至金溪壹号,含(聚福未来城、金溪府、万香园、汽车城、金溪壹号、清华门等小区)。

③锦绣中学和心湖中学“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沿原加工厂至头亭村道路交界处(危素路),南至秀谷中大道,西至象山北路,北至北门新村,含(含建材市场、开源花苑、金鼎佳苑等小区)。

④金溪二中和实验中学(金溪一中)“双学区”招生范围:东至崇岭路,南至疏山南路,西至园湖南路,北至秀谷中大道、含(清雅小区、玉虹国际、祥瑞府邸等小区)。

⑤为化解仰山学校和实验中学大校额、大班额,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1)2026年秋季,符合仰山学校、实验中学入学资格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自愿分流到金溪县城西新区学校(以后一直在该校就读,且在2035年前初中毕业),参加中考,录取金溪县普通高中时,执行城郊学校学生中招均衡分数线(即在城区学校学生均衡分数线的基础上减15分);(2)目前已在仰山学校就读的一至五年级学生(即2026年秋季就读二至六年级)和已在实验中学就读或符合实验中学入学资格(即2026年秋季就读八年级),自愿转学至城西新区学校就读的,也享受该优惠政策。该类转学人员控制总人数,其中一至五年级每年级控制总人数为50人,七年级控制总人数为200人。先到先登记,招满为止(直接到第七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6日)。

四、招生方式及转学流程、时间安排

(一)一年级新生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式:

1.现场报名

①报名安排:城区小学设立现场报名处。(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②审核安排:现场报名学校需收集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教体局招生专班交叉复审通过后再将原件退回监护人。(审核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录取名单公示:现场报名结束后,将通过公众号对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完成时间:7月3日-7月9日)

新生建档:报到注册后10天内,学校完成新生电子学籍建档或接续,招生过程中发现未满6周岁或留级人员一律取消其城区入学资格。(完成时间:9月1日-9月15日)

2.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同现场报名时间,通过赣服通网上报名。

(二)七年级新生

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方式:实行对口直升与划片学区两种方式招生,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其中一种招生方式,持相关材料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中学校现场登记报名。

1.对口直升入学

对口直升入学原则:秀谷一小、秀谷二小毕业生对口直升锦绣中学就读;心湖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心湖中学就读;实验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金溪二中就读;城西新区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对口直升城西新区学校初中部;仰山学校和锦绣小学毕业对口直升实验中学(或金溪一中)就读。

2.划片区入学

划片学区招入原则:小学毕业生按招生通告初中学区划片要求,持相关材料到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现场登记报名。

3.现场报名

对口直升与划片学区两种报名方式,均由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现场报名登记。

①对口直升入学小学毕业生:持学生素质报告册及户口簿到对口初中学校现场登记报名。

②划片学区入学小学毕业生:持城区户籍户、城区购房户、城区工作户、城区经商户、园区务工户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中一种材料原件到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现场登记报名。

③报名安排:城区初中学校设立现场咨询及登记窗口。

报名登记对象:对口直升入学及划片区入学学生。(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④审核安排:审查流程时间与小学一致。(审核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4.录取名单公示:现场报名结束后,通过公众号对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完成时间:7月3日-7月9日)

5.新生学籍接续:报到注册后10天内,学校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接续。(完成时间:9月1日-9月15日)

(三)二至九年级转学生

1.转学流程:同新生报名方式一致(完成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2.转学生学籍调入:转学生报名成功后,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上传学校和县教体局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和1-2项关键证明材料,发起转学申请,再按照转入地县级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地县级学籍主管部门的顺序依次进行核办,直至完成电子学籍调档。(完成时间:9月1日-9月15日)

(四)招生时间

1.6月10日:金溪发布公布金溪县2026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2.6月22日-6月26日:城区一年级及七年级新生、转学生报名工作。

3.6月29日-6月30日:招生专班终审。

4.7月3日-7月9日:公众号公示审核通过的一年级及七年级新生、转学生名单。

5.8月24日-8月28日:针对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一年级及七年级新生、转学生到县教体局基教股415室进行现场报名,如报名学校学位已满,将调剂到临近学校就读。

6.8月30日-9月1日:启动起始年级(一年级及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关注微信公众号“金溪发布”)。

7.9月1日:学校开学报名。

五、其它事项说明

(一)鼓励大校额自主分流。因仰山学校、锦绣小学学区范围过大,鼓励仰山学校、锦绣小学学区学生自愿单向分流至秀谷一小、秀谷二小、实验小学、心湖小学、城西新区学校就读。因仰山学校学位相对更紧张,允许仰山学区的新生可以小跟大到其他城区任意一所小学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一由园区企业报园区管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名单由园区管委会汇总交教体局核定,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近入学。学校报名登记时应重新核实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员工社保等信息。

(三)秀谷、琅琚、合市等地被征地村小组子女入学。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报送教体局核查后,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秀谷镇撤并小规模学校学生入学。已撤并的:秀谷肖科小学的学生可以到仰山学校就读;秀谷五里中心小学、秀谷冠峰小学、秀谷里吴小学,秀谷联乐小学、秀谷芳源小学可以就近选择城区除仰山学校外的其它学校就读。

六、措施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审查入学学生就读条件,稳步开展秋季开学工作。申请、登记日期截止后,学校必须按一人一档的要求,分类整理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由县教体局组织力量集中审核、复查,核实通过后由县教体局统一盖章交至各学校进行公布。

2.发现学校、年级、班级和教师个人未按规定受理新生登记和转学生申请,私自接受学生进校入班借读,或借新生登记和转学之机为学生留(跳)级提供便利者,一经查实,县教体局将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3.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伪造证件骗取城区入学资格行为。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严厉打击为城区入学提供虚假证件、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行为。虚假、伪造证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生城区入学资格,无条件劝返原学籍所在地学校(或原校)就读。发现企业、单位、托教机构及个人从中非法牟利的,县教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今后企业出具的员工子女就读证明等材料不予认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发现单位工作人员从中非法牟利的,县教体局将会同县监委予以查处。

4.其他未尽事宜或突发情况,由学校报县教体局研究执行。

5.《通告》内容及学区分布示意图可到“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下载。

6.监督、咨询电话:0794-5269713、0794-5269389。

7.本方案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