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肥市蜀山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为做好2026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蜀山区范围内招生。招生学校名单见附件3-1。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区范围。

(二)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本区范围。

(三)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市区以外)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本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四)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本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本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五)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6月22日-23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本区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招生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6月2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龙居山庄校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申报同一所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学生父母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体局审核确定后,双胞胎(多胞胎)可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分组、摇号。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升生直接录取到该校;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摇号录取。直升生资格由区教体局确定报区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民办学校对本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在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区教体局制定报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招生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须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网上招生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入学注册

网上招生系统录取信息是区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附件:3-1.蜀山区2026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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