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雅安市名山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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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要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部署,现就进一步规范名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基础教育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学位紧张的可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或引导分流方式妥善解决。各校要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明确服务范围。要认真落实《雅安市优化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在满足户籍及划片招生条件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长幼随学”制度,切实解决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同步招生。全区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bigapp.scbdc.edu.cn/)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按时间节点完成发布公告、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录取等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四)坚持审批地管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依申请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面向全市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雅就业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五)坚持阳光招生。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面向每一个适龄学生、面向每一所学校,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流程
(一)统一实施报名工作。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https://bigapp.scbdc.edu.cn/)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过“全省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凡未纳入“全省系统”实施管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志愿。
(二)统一信息公开工作。要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
(三)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区教育局组织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应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民办学校直升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直升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可直接录取全部直升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学生,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并完成报名的适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
三、招生计划
2026年,全区小学一年级提供学位2470个,共55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提供学位2840个,共57个教学班。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
1.第一批次
A类:户籍在学区范围内,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B类: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子女。
2.第二批次
C类:在学区范围内购房且入住人员的子女、安置的拆迁户的子女,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D类:持有学区范围内居住证,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E类:学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随迁人员子女,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备注:适龄儿童可根据“长幼随学”政策就读符合条件的学校。
(二)初中
1.第一批次
A类:户籍在学区范围内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
B类:完成小学教育的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子女。
2.第二批次
C类:在学区范围内购房且入住人员的子女、安置的拆迁户的子女,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
D类:持有学区范围内居住证,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
E类:学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学生。
备注:适龄儿童可根据“长幼随学”政策就读符合条件的学校。
五、招生范围及时间
各中小学校依据《雅安市名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范围的意见(2025年修订)》的要求进行招生。网络报名通道于2026年6月17日开通,具体招生审核时间,以各校招生方案要求为准。
六、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实现“应入尽入”。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
(二)残疾儿童入学。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入尽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长幼随学”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要严格落实好有关优待政策。
(四)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七、工作纪律
(一)落实法定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底线,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
(二)严禁违规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实现“阳光招生”,做好全程公开、透明。公办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区教育局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
(三)严格入学管理。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各普通中小学均不得依据“是否购买使用平板电脑”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取名并加收任何费用。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各校要加强学籍监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严禁“挂钩”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