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勐海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类别划分及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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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类入学人群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户籍在勐海县城区,且在勐海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同时包含《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发〔2011〕7号)、《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云组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人员及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工牺牲伤残人民司法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司通〔2020〕57号)、《西双版纳州“雨林惠才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党人才办〔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给予优待对象的子女。
备注:符合优待政策条件的人员,除要求参加网络报名外,还需持优待文件或证明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根据政策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需上传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 适龄儿童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 相关优待文件或证明材料(优待人员提供)。
3. 房主自有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即可。
4. 租房证明,包含房东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同时配套租房协议及付款凭证。
二、第二类入学人群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勐海城区,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勐海城区学校服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的人员。
需上传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 适龄儿童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 房主自有住宅权属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即可。
三、第三类入学人群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宅均不在勐海城区,但在勐海城区工作、经商,租房居住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的人员。
需上传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 适龄儿童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 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工作证明。
3. 租房证明,包含房东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同时配套租房协议及付款凭证。
4. 居住证明,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四、第四类入学人群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宅均不在勐海城区,在学校服务片区租房居住且有稳定工作的人员。
需上传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 适龄儿童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 租房证明,包含房东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含付款发票)、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一项,同时配套租房协议及付款凭证。
3. 居住证明,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4. 勐海城区务工证明,劳务合同及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