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溪镇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龙溪镇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教〔2026〕4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9年9月 1 日-2020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

2、中学招生入学对象:初中招生对象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符合我镇招生范围,允许其报名龙溪初级中学。

二、部分学校校网布局及招生区域调整

1、2025年玉环市实验初级中学实行“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分别设立实验初级中学玉兴路校区(玉城街道玉兴东路91号)和实验初级中学乌岩校区(玉城街道北城村新建校址)。2026年秋季学期,乌岩校区招生8个班,每班50人,共计招生400人。

2026年秋季学期,乌岩校区按招生计划数分别面向玉城街道城北片户籍生(占比20%,含该校区土地征用等政策优待生),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户籍生(占比40%),其他乡镇(玉环经济开发区)户籍生(占比30%)和非玉环籍学生(占比10%)四个片区招生。

2、2025年玉环市实验小学实行“一校两区”集团化办学,分别设立实验小学(玉城街道瑶东路8号)和实验小学滨港校区(干江中心小学新校址)。2026年秋季学期,实验小学滨港校区招生4个班,每班35人,共计招生140人。

实验小学滨港校区其中3个班学额面向全市(除玉城街道主城区外)招生,其中非玉环籍学生占比20%,玉环籍学生占比80%。

3、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招生方式不变,继续面向玉环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招生。

上述三所学校(以下简称公办电脑派位学校)执行超额摇号录取入学。

三、招生计划

辖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凡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准招生。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四、招生办法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在2026年6月15日前获得龙溪镇户籍)和在龙溪镇居住的鸡山户籍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溪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少年(在2026年6月15日前获得龙溪镇户籍)和在龙溪镇居住的鸡山户籍适龄少年可以报名龙溪初级中学就读七年级。

2、批次招生:各学校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龙溪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1)第一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父母一方户籍在龙溪镇且跟随该监护人长期居住龙溪镇。

(2)第二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父母在龙溪镇有房产,且在2026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3)第三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6年6月15日前(含6月15日)在龙溪实际拥有房产,但未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4)第四批次:在龙溪工作的非龙溪籍员工的子女,且父母任意一方在龙溪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

3、非玉环籍随迁子女招生: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尚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以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五、招生入学安排

根据统一安排,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在手机APP“浙里办”中搜索“学在台州”进入,点击首页“入学入园”,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公办电脑派位学校、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公办电脑派位学校、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学校。预就读玉环市龙溪中心小学和玉环市龙溪初级中学的龙溪籍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时间安排:6月24日- 6月26日每日6:00- 22:00。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辖区各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7月6日至7月7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龙溪户籍生回原学区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月6日- 7月7日每日6:00 -22:00;7月19日-7月22日公民办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月19日至7月22日,每日8:00-22:00。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为加强2026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担任,镇纪委、发展服务办、平安法治办、社会事务办、龙溪派出所、龙溪中学、龙溪中心小学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教育公平,社会稳定,社会事务办要做好招生工作的协调,制定具体的招生政策,明确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区域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的空余学额数,并具体做好具体招生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发展服务办要配合做好房产和住房的核实、做好企业入学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养老保险的核对;平安法治办要协助做好外来人员入学相关政策解释;镇纪委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在招生期间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镇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576-89921087),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阳光招生”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校长一律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