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穴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时间: 来源:九考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6〕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切实保障公平入学机会。统筹兼顾家庭实际就读需求,合理保障同家庭适龄子女就近同向就读需求。
(三)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四)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五)坚持阳光公平。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在鄂汇办、i黄冈、湖北政务网等平台开通网上报名端口,实行“教育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二、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202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未注册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
1.有武穴城区户籍;
2.在武穴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
3.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父(母)已在武穴城区内办厂或经商满1年,并持有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纳税凭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已在武穴城区内务工满1年,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凭证;
5.部队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
(三)入学方法
根据城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实行“划片入学”与“统筹安排入学”两种办法。
划片入学:在武穴城区有合法房产(本人或父母拥有100%产权)并已入住的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按“划片入学”的办法安排到片区学校就读。
统筹安排入学:在武穴城区无合法房产,但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子女、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以及符合政策优待的子女,按照“统筹安排入学”办法调配至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就读。
三、小学和初中非起始年级招收插班生
(一)转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武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在读学生(2026年秋季学期入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年级),可申请转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有武穴城区户籍;
2.在武穴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
3.返乡创业人员子女。父(母)已在武穴城区内办厂或经商满1年,并持有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纳税凭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已在武穴城区内务工满1年,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凭证;
5.部队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
(二)转插方法
1.符合条件的转插生,需根据《2026年秋武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表》(见附件),就近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交申请;

2.申请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为无效申请。
说明:已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转学。
四、申请和入学
(一)网上登记
网上报名:2026年7月5日-7月15日,2026年秋季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新生及2026年秋季学期插班到城区就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年级的学生,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人)登录“i黄冈”APP、“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方法一:2026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为线上资格审核,市教育局依托公安、房产等相关单位提供“数据”对报名学生户籍、房产信息逐一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无需再审。
方法二: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为线下审核,线上未审核通过的,请根据平台信息提醒及毕业学校(园)通知消息,按规定时间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线下审核。
(三)报名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26日登录“i黄冈”APP、“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网”查看入学安排。原在城区小学、幼儿园就读的,8月28日到原毕业校(园)领取入学通知书。其他的到教育局招生咨询处领取入学通知书。
9月1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规范分班管理
严格禁止设立及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落实生源、师资均衡配置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禁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培优班等各类差异化班级。各班学生人数保持基本统一,男女学生占比、生源结构保持大体均衡。
(二)统筹均衡调配师资。坚持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编班原则,结合班主任管理能力、任课教师教龄资历、专业特长与教学风格,统筹均衡组建各班教学团队,保障各班师资力量均等配齐,同步配齐班主任与副班主任。
(三)从严强化监督管控。全面推行阳光分班工作机制,各校须主动公示分班实施方案、全程公开分班流程、及时公布最终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确定后严禁私自调整更改。学校分班方案须提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分班现场邀请市局相关业务股室全程监督与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武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桂兰
副组长:熊亚宁查家新李义
成员:教育股、基层教育服务中心、机关纪委、督导办,各教联体书记、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应成立招生专班,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咨询和指导,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相关学校和负责人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公开学校招生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武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713-6755027、0713-6755000。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校要全面准确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入学招生信息,通过设置政策咨询点、召开家长会、组织校园开放日等方式,让政策走进社区、走进家庭,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
(三)严格规范管理
1.强化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各校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学籍注册和学籍异动工作。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和违规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严肃招生纪律。各校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组织义务教育招生考试,严禁学校违规宣传、提前招生、私自招生、私自转插学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营造良好氛围。各校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共同配合,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报名方式、招生流程等信息,做到家喻户晓;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通过网络、微信、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关信息将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