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昌吉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昌吉市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昌吉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稳妥做好本市2026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入学一件事”、《昌吉州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昌州教办发〔2026〕5号)有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本市适龄儿童少年规模、分布特征、流动趋势等关键要素和各学段、各学校学位供需余缺情况,现就昌吉市2026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方案、政策、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坚持“阳光招生”。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确保招生政策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划片就近免试。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各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分类有序招生。按照“学区内有户有房,且房产登记和户籍迁入时间一年以上(2025年8月31日前)”;“学区内有户有房,但房产登记和户籍迁入时间不满一年和”三代同堂“;”学区内有房无户或者有户无房“;”学区内租房“四种类别规范有序招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标准班额进行招生,防止新增大班额。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实际居住在昌吉市,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实际居住在昌吉市,将升入七年级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10:00-7月12日20:00。家长按照报名平台提示上传真实、清晰的原件资料照片。州一中、州二中、市一中、市九中4所中学,州实验小学、市三小、市五小、市八小、市十小、市十一小、市十四小7所小学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将对不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调配(调配安排详见附件2),非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做好本学区招生及接收调配等工作。期间请各位家长随时关注报名信息,若发现退回,及时修正报名信息和资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工作。

全市各中小学(含乡镇学校)在此报名时段内同步开放线下政策咨询、报名协助等服务,全力保障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线下服务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电脑登录网站:https://cj.cjzedu.cn:8088/(昌吉州昌吉市入学服务平台)。

2.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端微信扫码进入报名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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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注册登录、资料上传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均可电话联系对应的各中小学招生工作人员。(昌吉市各中小学公开发布的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三)学校资料审核及招录:7月13日-14日,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对接公安和房管部门审查监护人提交的户口簿和房产证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招录,对不符合条件的发起调配。非人员密集区域学校汇总各类情形,结合招生计划进行招录。

(四)查看招录结果:家长可在7月15日10:00后登录原报名平台查看招录结果。

(五)补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10:00-8月21日20:00,报名方式同上。同步开放线下政策咨询和报名服务,线下服务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学校资料审核及招录:8月22日。

3.查看招录结果:家长可在8月23日10:00后登录原报名平台查看招录结果。

四、招生类别、程序及所需材料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情况,结合“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招录。人员密集区域学校招录第一类别,在第一类招录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可招录第二类别。各类别认定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第一类:学区内有房有户,房户一致满一年(2025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入住。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的地址与户籍相一致。(提供以下①②项)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同一户籍,母亲是房产证持有人或适龄儿童、少年与母亲同一户籍,父亲是房产证持有人。(提供以下①②③项)

第二类:1.学区内有房有户,房户一致且实际入住,但不满一年(2025年8月31日后)。(提供以下①②项或者①②③项)

2.房产在祖辈名下,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内,且学生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在昌吉市均没有房产,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提供以下①②③④项)。

第三类:学区内单房或单户。

1.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在该学区内且实际入住,但户籍住址与该房产信息不一致。(提供以下①②项)

2.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址在该学区内,但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与户籍住址不一致。(提供以下①②项)

第四类:学区内租房。

1.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非本市户籍,在该学区无房产,租住房屋。(提供以下②⑤项)

2.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本市

农村户籍,在城区租住房屋。(提供以下②⑥⑦项)

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②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页(出生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的情况下需提供)。

③法定监护人结婚证(户口簿无法判定监护关系、房产关系时需提供)。

④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中心开具)。

⑤居住证。(非昌吉市户籍居民可在租住地所在社区警务站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办理)。

⑥租房协议。

⑦社区居住证明。

报名初中七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五、住房及户籍资料审核

(一)本市农村户籍在城区购房,孩子将升入七年级就读的,按照实际所购房产的学区进行招录;若租房,按照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进行招录。

(二)廉租房住户按自有房屋对待,对未实际入住的安置户按现实际居住地有房户对待。

(三)非住宅性质的各类商铺、写字楼、商店、饮食店、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商业用途类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

(四)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学区内每套住房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子女在该学区内学校就读。

(五)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实际居住房产信息作为所在招生学区学校入学的依据。

(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页、法定监护人页四者户号必须一致。同时,要保证提供的户口簿材料能够明确监护关系。

特别说明:凡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学区内入学资格,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各类教育优待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民办学校招录

(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政策,育林中学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同时开启报名、招录流程。禁止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兼报。

(二)招生计划:280人。

(三)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6000元,按学期收费。

(四)报名程序:保持与公办学校报名方式同步,即7月8日10:00至7月12日20:00上传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

八、转学政策指引

(一)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九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

(二)根据本学期期末各校在校人数和各年级班额情况,城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所有年级无空余学位,无法正常接收转学学生。

(三)法定监护人在昌吉市城区有固定住所,决定将其子女转入昌吉市中小学就读的,请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自行联系居住地周边非人员密集区域学校,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带子女到校报到。

(四)监护人得到非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回复没有空余学位,请及时到市教育局基教科登记(青年北路10号市教育局南楼110室),在愿意接受调配的情况下由市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3159(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