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嵩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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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嵩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2.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阳光原则。
二、招生条件
初中招收属于本辖区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小学招收属于辖区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安排
7月14日,召开全县招生工作会。
7月16日,各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7月18日至20日,学生报名,各招生学校审验相关证件。
7月21日至22日,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招生学校录取学生资料进行审核。
7月23日至24日,补录及其他。
7月25日,所有招生学校对本校招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招生流程
各学校提前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学位数、报名时间、报名流程、招生办法和所需携带材料等。
(一)报名及审核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规定学区学校现场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取1所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学生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学校按照学生报名类型(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第四批:有户无房),现场审核学生的报名材料,确认学生的入学资格。
(二)录取
1.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录取,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学位数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未录取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分类统计,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2.民办学校: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学位数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学位数的民办学校,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的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学位数;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学位数,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学校对本招生区域内的招生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在招生期间都要设立服务专窗,安排专人做好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咨询、来访工作,关注各类网络舆情,限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学校,不准出现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上交矛盾等现象。各学校要严格审验新生入学所需材料,认真做好学生身份认定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2.严控起始年级班额。各学校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2026年秋季新生入学不产生大班额,要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凡无视招生规定违规接收区域外学生,教体局将严格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按照学生“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立行立改。
3.关爱特殊群体。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法依规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4.强化招生入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小学毕业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于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5.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和入学流程的宣传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及时主动公开招生相关信息,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价值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6.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机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包学校,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教体局公布举报电话0379-66317833,强化监督检查,接到群众反映学校违规招生线索,及时跟进调查取证,逐条进行核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规招生且出现群访事件或网络舆情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取消单位本年度评优表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派驻局纪检监察组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