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崇信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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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平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学入学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平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崇信县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工作原则,实行以稳定住所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片区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落实责任主体。坚持“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招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法定监护人是儿童入学资料填报的主体和责任人,审核人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学校对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严格执行阳光招生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6年小学毕业学生。
三、片区划分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农村中小学以乡(镇)属地为施教区域,招收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乡镇只有一所初中的,招收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有两所初中的,根据各初中服务半径和均衡办学规模的需要,由学区统筹,适当调整施教区域,实行划片招生。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城区当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保障能力、交通状况等因素,按街道、路段、小区等确定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具体为:
1.崇信县城区第一小学:双拥路以东,团结路以南,东至城湾巷-窑庄巷;
2.崇信县城区第二小学:双拥路以西(含牛垛咀社),西至刘家沟村;
3.崇信县龙泉学校(小学部):青年路以东,团结路以北,东至汽配城;城湾巷-窑庄巷以东,东至汽配城;
4.崇信县第二中学:青年路以西,西至薛家湾村;
5.崇信县龙泉学校(初中部):青年路以东,东至关村。
四、招生条件
A类:有房有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指父母在招生学校片区内有固定房产,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父母户籍名下,或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均登记在有固定房产的直系祖辈户籍上,直系祖辈房产与户籍均属本招生学校片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
(2)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用直系祖辈在招生学校片区内房产报名的,除提供直系祖辈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证明;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缴费票据;房产抵押的,提供抵押相关材料;房产未过户的,提供购房合同与交易完税票据;廉租房、公租房住户,提供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无房证明可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sbdcdj.cn)的“信息查询-不动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下载。】
B类:有房无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指父母在招生学校片区内有固定房产,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登记,但户籍地址不在本招生学校片区,或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均登记在有固定房产的直系祖辈户籍上,直系祖辈户籍不在本招生学校片区但房产属本招生学校片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
(2)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用直系祖辈在招生学校片区内房产报名的,除提供直系祖辈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证明;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缴费票据;房产抵押的,提供抵押相关材料;房产未过户的,提供购房合同与交易完税票据;廉租房、公租房住户,提供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无房证明可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sbdcdj.cn)的“信息查询-不动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下载。】
C类:有户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指户口登记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父母户籍名下,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或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均登记在直系祖辈户籍上,直系祖辈户籍属本招生学校片区,直系祖辈及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
(2)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证明。用直系祖辈片区内户籍报名的,还需提供直系祖辈在城区无房证明;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无房证明可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sbdcdj.cn)的“信息查询-不动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下载。】
D类: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城区经商或务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城区共同居住生活,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产(有固定房产的按照B类对待),在招生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需提供以下资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儿童本人户口簿、租房合同、房租交易凭证、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证明、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提供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商营业证件、近6个月的工资证明和工资流水)。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儿童本人户口簿、租房合同、租房交易凭证、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证明、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提供父母本人办理时间6个月以上的经商营业证件)。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无房证明可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sbdcdj.cn)的“信息查询-不动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下载。】
E类: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指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地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陇原人才卡”人员子女等。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
(2)享受相应政策照顾的烈士证明书、军官证、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证件、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民警资格认定书、人才认定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4)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F类:长幼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指适龄儿童家庭已有一个孩子在报名学校就读的,按照“长幼随学、同校就读”的原则,家长可自愿申请适龄儿童也在该校就读。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及已在报名学校就读孩子在同一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及房租交易凭证。
(3)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G类:无房无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指父母双方均在城区内无房产且户口未在城区内,但已在城区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儿童本人户口簿。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
(2)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无房证明。
(3)租房合同、房租交易凭证。
(4)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无房证明可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sbdcdj.cn)的“信息查询-不动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下载。】
县城区第一小学、县城区第二小学、县第二中学只招收片区内符合A类至F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属于G类生源类型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全部在龙泉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按照《平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本县2026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全部依托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学招生系统开展。其中:
1.城区学校:采取“网络申请+网络初审+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计划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提交入学申请资料。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或下载“甘快办”APP或登录“甘快办”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后即可在手机端进行报名。届时,各招生学校在校内设置辅导填报处,安排教师为家长提供填报指导服务。
家长在线报名完成后,请关注手机短信提醒并保持电话畅通。也可在“甘快办”教育入学进度查询中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若查询不到报名信息,请立即向招生学校或县教科局反馈,并重新提交报名。
请广大家长朋友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生条件,准确判断生源类型,选择报名学校,慎重填写报名信息,不要错报,避免影响录取进度。经查验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弄虚作假者,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由县教科局结合其实际居住地片区招生学校生源情况,统筹指定就读学校。
报名时间:7月21日8:30至7月24日18:00
2.乡村学校:采取“现场申请+现场审核+批量导入”的方式进行,计划在乡村学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到拟入学学校参加入学报名。报名结束后由乡村学校将报名数据上报县教科局,由县教科局管理人员批量导入系统。
报名时间:7月25日8:30至7月26日18:00
(二)审核公示(7月20日-30日)。城区学校在报名登记期间登录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学招生系统,同步开展初步审核;7月25日至26日,城区学校开展现场审核,组织初审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到校参加现场审核;7月27日下午6点前所有招生学校登录入学招生系统完成录取确认工作,形成招生入学花名册;7月28日-30日,由学校向社会公示招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8月24日)。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于8月24日到学校报到注册。
六、说明事项
1.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城区公共集体户籍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有户依据。
2.经报名学校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招生学校向家长说明原因,家长重新选择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申请入学。
3.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就近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4.县城区第一小学、县城区第二小学招生片区内的入学新生可自愿选择到龙泉学校入学。
5.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户口簿到县教科局批准备案。
6.入学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家长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对因故不能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家长送学生入学。
7.县外和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年级(除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由拟转入学校在有空缺学位的前提下,按照招生区域和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校外租住的还需查验租住房屋安全条件、陪读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能力。符合转学条件的,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招生入学政策由片区学校核办接收。片区学校无空缺学位时由县教科局指定到其它有空缺学位的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或选择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
8.申请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需先在就读学校报到注册,领取免费教科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开学后由家长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程序为:学生家长持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甘肃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发起转学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未办理转学手续的转入学校不得接收。
投诉、咨询(辅导)电话及地点:
县教科局投诉咨询地点:县教科局教育发展中心(408室);投诉咨询电话:0933-6125168。
崇信县第二中学咨询地点(辅导填报处):求知楼三楼教务处;咨询电话:15809336086(王老师)、18993300203(郑老师)。
崇信县龙泉学校咨询地点(辅导填报处):综合楼三楼311室(教务处);咨询电话:18793321841(章老师)、15249323140(王老师)。
崇信县城区第一小学咨询地点(辅导填报处):崇信楼四楼录播室;咨询电话:13993317080(关老师)、18215362585(郭老师)。
崇信县城区第二小学咨询地点(辅导填报处):教学楼一楼;咨询电话:15097062125(杜老师)、15379183090(侯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