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洛阳市老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2026年洛阳市老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一、工作目标

持续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属地管理、“公民同招”等政策要求,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满意度。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老城区户籍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

具有老城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流程

(一)招生方案发布

老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及片区划分方案,将通过老城区政府网站及“老城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招生方案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通过本校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公布,并将招生方案(通知)在校门口公示,同步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线上线下报名指导服务。

(二)入学信息填报。8月1日-4日为入学信息填报时间。家长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或携带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线下现场报名。

报名入学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或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居住证、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各校须严格核验报名材料真实性,完整采集学生基础信息,为新生学籍建档提供准确依据。若监护人提交虚假、伪造证明材料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全部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三)入学信息审核。8月1日-7日,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各校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材料存疑、信息不全的,学校通知监护人补充佐证材料或前往现场复核;审核确认无误的入学信息不能更改。

(四)招生录取

1.公办学校招生

信息审核完成后,各校根据招生方案,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民办学校招生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要求。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兰溪校区招生时间和公办学校一致,按照联合办学模式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招生。

3.录取时间安排

8月11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完成录取,并向家长反馈录取结果。

8月12日-13日,统筹分流安置未录取学生,由接收学校单独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四、主要任务

(一)严控起始年级班额。各校须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班额,确保2026年秋季新生入学不产生大班额。

(二)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三)落实重点群体教育保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

(四)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快实现入学报名、材料审核、招生录取“线上一网通办”,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提供便利。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指导,密切关注家长正当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实现“线下只进一门”。

(五)坚决禁止各类违规招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与培训机构合作组织暗考。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集团化办学学校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新生均衡编班,主动接受监督,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公开。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各学校及时公开招生政策、片区划分、官方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二)加强宣传引导与风险防控。积极做好招生政策解读,重点解读片区划分、“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及线上报名操作、优待政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等群众关心内容,引导家长理性择校。

(三)注重风险防控。全区统一公布招生咨询热线,常态化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建立招生舆情动态监测、多部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提前研判风险隐患,稳妥处置各类突发问题,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环境。

(四)严肃招生纪律。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违规招生学校及人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