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宜阳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来源:九考网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机制,各中心校具体实施,各学校承担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不断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各中心校、局直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健全义务教育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入学需求和学位保障摸底,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提前做好预判应对。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划片入学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片区划分调整等情况,要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各乡镇要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中心校要提前预警上报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在校生占比不超规定比例。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招收片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宜阳县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阶段。招收片区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外地就读的宜阳县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安排

(一)入学信息填报

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属片区学校线下报名。每名学生仅可报名一所学校。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居住证、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二)入学信息审核

各中心校及各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经审核存在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家长完善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录入学生信息,入学信息录入后不能更改。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录取

1.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学校根据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未录取的学生由乡镇中心校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民办学校招生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直升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相关直升学校必须将符合直升条件学生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打印备查,并对直升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的直升名单由民办学校报送教体局备案。自愿选择直升和放弃直升的学生必须要有监护人的书面承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01、宜阳县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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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流动学生入学相关要求

各学校招生采取“审定计划、划分区域、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局直学校纳入属地管理,招生区域在属地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中心校负责具体划定。中心校要统筹好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招生工作。

1.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因父母工作变动或家庭迁移确需跨乡镇的学生,按照农村学校发放《报到通知》下方的“说明”办理转接手续。

2.招生材料准备:

(1)流入区域内有房: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等;

(2)流入区域内无房: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租房手续,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等。

03、宜阳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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