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鹤山市翰林学校春季插班生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

来源:九考网

鹤山市翰林学校

📣招生计划

1-8年级均招收少量插班生,额满即止。九年级不招插班生。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6选1)即可:

A.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

D.非本市户籍、父(母)或祖辈在本市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或已在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的。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本市务工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F.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

注意: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跨鹤山市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域招生对象为符合上述ABCDF条件的江门市内适龄儿童少年,但不能超招生计划数的50%。

📣预约报名

1.电话报名:拨打登记热线0750-8285678 8289666;

2.现场报名:到翰林学校招生办登记相关信息;

3.微信报名:手机微信添加翰林学校微信号18127112339;

4.扫码报名: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图中二维码”进入预登记界面并填好相关资料后点击提交即可。

鹤山市翰林学校扫码

📣提交材料

1.招生报名申请表1份(学校提供表格,家长填写)。

2.学生学籍信息表1份(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原就读学校的公章,提交原件)。

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父(母)页,用A4纸双面复印,正面首页+学生页,反面户主页+父页,母页另一张复印1份。

4.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

5.提供符合上面“报名条件”任意一项(6选1)的证明材料。

备注: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或(母)页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家长提交资料当天需带上学生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资料审核好后,提交复印件即可;凡是提交的复印件字迹都必须清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特殊情况说明:如果是领养家庭,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领养证明)。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

备注:伙食费、乘车费、床上用品、校服、书包等费用,根据自原则按实收取,学校协助联系第三方供应商,费用由第三方位应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