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浮梁县新平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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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实施,现将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生对象和计划
1.县城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县五小)应届毕业生;
2.县城外小学毕业、符合进城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3.拟招收七年级新生1800人。
02、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和招生结果公开,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阳光分班”的原则。学校七年级不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新生编班将由县教体局集中统一采取电脑随机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时间在8月下旬。
03、县城小学毕业生报名
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实行对口直升。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初中学生入学信息核验,学生不得同时在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报名。
04、非县城小学毕业生报名
监护人(家长)通过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初中学生入学信息核验,学生不得同时在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报名。非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被录取之后,将和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一起由县教体局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就读班级。
请此类学生监护人关注以下入学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参加网上报名。非县城小学生源严格按照第1—8类入学条件和要求分批次录取,学位录满即止。第9—10类符合政策性优待入学条件的学生按政策予以优先保障。
05、入学条件和要求
1.第一类:城区有户有房且随父母户房一致类。
适龄儿童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具有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地址一致,可在学校入学。
2.第二类:城区有户有房随父母户房不一致、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房一致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随父母户房不一致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具有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地址不一致,可在学校入学;
(2)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房一致类。适龄儿童随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同一户籍,户籍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一致,可在学校入学。
3.第三类:浮梁城区(浮梁镇)有户无房。适龄儿童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具有同一户籍,合法固定住所没有证件,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入学。
4.第四类:监护人工作入学。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但其法定监护人为本城区内的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的,可在学校入学。
5.第五类:城区无户有房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双方不具有浮梁城区(浮梁镇)户籍,在城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按其父母或本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地址可在学校入学。
6.第六类:城区经商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但其法定监护人在浮梁城区(浮梁镇)经商(需监护人营业执照、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营业执照的办理日期截至2026年5月31日),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且其家庭居住地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的,可在学校入学。
7.第七类:城区务工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务工(需有合法用工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3个月及以上)且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的。
8.第八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需有经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票证等)在浮梁城区(浮梁镇)内的。
9.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供有效证件,办理入学手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的一方为享受城区义务教育政策优惠人员,其子女入学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10.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提供有效证明办理入学手续: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县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审核。
06、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有: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07、其他
请关注“浮梁县新平中学”公众号,有关报名时间、方式等招生信息将适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