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鄂伦春治旗诺敏河小学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学区范围)

来源:九考网

根据《2026年鄂伦春自治旗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诺敏河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

招生计划: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小学计划招收1个班,预计招收45人。

学区范围:招收宜里镇诺敏河农场所属连队、友谊村、小二红村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诺敏河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非鄂伦春旗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不招收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条件

(一)招生学位类型

一类“有户有房”,是指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

二类“有户祖房”,是指适龄儿童随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有房产。

三类“外户有房”是指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非学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

四类“有户租房”是指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入学适龄儿童与至少一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但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无房产,租房(含借房)居住。

五类“外户租房”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非学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务工或经商,且在学区内无房产,在学区内租房居住达半年以上。

(二)入学学位分配办法

学区范围内学生按学位类型一至五类依次进行招生(在上一学位类型分配完成后,进行下一学位类型分配时如果剩余招生计划数少于该学位类型报名人数,则适时启动电脑随机配位入学)。当该校招生计划学位录满后,招生范围内其余学位的适龄少年儿童调剂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户籍、房屋产权证明有关要求

1.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须均在2025年3月31日前。

2.房屋产权性质须为住宅,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作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

3.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

4.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贷款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还款流水。

5.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人员在学区没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和租房合同。

6.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如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材料。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30日,适龄儿童家长通过“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网上采集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方法在呼伦贝尔教育云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二)报名网址

1.手机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呼伦贝尔教育云”进行报名。

2.蒙速办APP→办事→教育就业→义务教育阶段一键报名。

3.电脑端:登录网🌐https://zhaosheng.eduecloud.cn/进行报名。

六、审核需准备户籍、房产材料的说明

(一)审核户籍需提供的材料:

适龄儿童落户的户口簿,如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上不体现父/母子关系,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二)审核房产需提供的材料:

1.已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

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产权证、购房税务发票、购房合同。

2.房产抵押贷款的需要提供

房产证/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购房税务发票、贷款抵押合同原件、还款流水。

3.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

拆迁安置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其他原因未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购房税务发票、购房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在学区没有房产的需提供。

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的社区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和租房合同。

七、其他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入学报名的适龄儿童,请家长与教育局联系,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小学相对就近入学。

2.符合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区分报名顺序均可入学。

学校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138488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