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鄂温克族自治旗鄂温克中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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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一)划片区内的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鄂温克旗第二实验小学、辉苏木中心校、伊敏中心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或产权证的小升初异地毕业生。
(三)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及产权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巴彦嵯岗苏木、辉苏木、伊敏苏木、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大雁镇、伊敏河镇。
三、招生条件
(一)两证一致: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安置时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儿童父母的,在划片招生学区就近入学。
(二)出生落户:出生即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
(三)与父母不同户:户籍因家庭原因登记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非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上且能够从原始户口簿上查询到其父母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情况。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产权证、迁移、变动后的父母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
四、户籍、房屋产权证明有关要求
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须均在2026年4月1日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作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贷款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近半年还款流水。无法提供者视为无产权证类型。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证,如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材料。曾祖辈房产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
五、入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形式
具有鄂温克旗第一实验小学、鄂温克旗第二实验小学、辉苏木中心校、伊敏中心校应届毕业生学籍的适龄儿童,学校通过对口入学形式组织报名,家长不需要网上报名。
2026年4月15日-4月30日,不具有鄂温克旗所属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家长使用“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2026年4月30日前网报成功的学生家长携带所有材料证明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审验,具体现场审验时间学校会另行通知家长。网报登记信息必须以诚信为原则,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影响扰乱入学秩序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明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网上登记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注册、提交及修改信息。呼伦贝尔市教育云平台一键式入学报名系统使用方法将在鄂温克旗教育公众号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入学报名的适龄儿童,旗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初中新生不服从就近入学要求择校就读的不享有优质高中分招指标。择校生入学时立即签订不享受优质高中分招指标承诺书,拒绝签订的不得接收。
(二)根据上级要求,2026年度初中七年级免费教科书征订数量继续按照招生人数征订,到学校就读新生必须提前报名才能征订新学期教材,不提前报名没有新学期教材,同一地区不要重复报名。
六、优待政策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一至七类引进人才等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学按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制定有关政策细则执行。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依据就近、就便原则随班就读。
七、校服采购及教辅征订相关政策
(一)校服征订严格遵循学生自愿、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收费,相关费用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并纳入对公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且会及时公示收支情况;校服采购流程规范透明,充分听取家长意见,质量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标准,落实生产企业、学校双重送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发放给学生;校服款式兼顾孩子年龄、性别特点与学校特色,美观舒适、力求多样;同时学校严把校服供应与质量关,全程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孩子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二)教辅材料征订相关说明:
学校教辅材料管理严格遵循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旗相关制度,所有教辅均从教育部门审定的推荐目录中选取,坚持“一科一辅”原则。
学校将严格执行自愿购买原则,不强制、不诱导,且代购为无偿服务,相关信息会全面公示接受监督。
学校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推销教辅,也严禁教师推荐、指定目录外教辅材料及购买渠道。
若有相关疑问或监督诉求,可通过学校公布的举报电话反馈,举报电话:0470-8819700。
八、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孙菲菲(通用语言),电话:18547058332。
联系人:韩园园(民族语言),电话:15048124786。
联系人:布仁满都夫(政教处),电话:17614929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