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海宁市仰山小学招生简章(附学区范围)

来源:九考网

为做好学校2026年的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2026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海教〔202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01、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遵循“两证优先”、“分批录取”原则。

02、招生对象

具有海宁市仰山小学学区户籍,或家长在本校学区内购房、经商、务工,2026年秋季需在本校就读一年级的适龄新生;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的且未就读过小学。

注:

1.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件材料的取得时间及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3月31日,证件办理超过截止时间的,可以正常参与网上报名预登记,但将影响录取批次和学校。

2.新生和监护人均非海宁市户籍的,需办理新市民积分。具体办理事宜、所需材料请咨询所在镇、街道。非海宁市户籍新生,监护人办理积分以对应批次新生网上报名预登记结束当日的分值为准。

03、招生批次

(一)八批次具体要求

1.具有“两证”,且“两证”都为本学区的新生(本学区农村户籍新生凭户口本即可)。

2.祖辈有效房产在本校学区内且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父母及本人在长安镇确无房产的新生。

3.有效房产在本校学区内,但户籍在长安镇其他小学学区的新生。

4.仅具有本校学区内户籍,且父母及本人在长安镇确无房产的新生。

5.有本市其他乡镇户籍,父母或本人在本校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的新生。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7.海宁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本学区内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本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二)有关材料情况说明

1.“两证”是指新生有效户口本和父母(新生本人)的有效房产证。

2.“有效房产”是指具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城镇商品住宅房,房产用途标注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

(1)房产为新生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新生和法定监护人跟其他人共有的房产,新生和监护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

(2)祖辈全额房产;祖辈跟其他人共有的房产,祖辈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如新生本人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他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的,可认定为祖辈“有效房产”

(3)新生本人及监护人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份额各为50%的,如新生本人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他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的,可认定为祖辈“有效房产”。

(4)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他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3.新生户籍为农村户籍(即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户主是新生父辈、祖辈(监护人)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办理产权证,均属于“双证”(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挂靠户籍的新生)。

4.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5.新生户籍、有效房产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均在2026年3月31日前;规定时间后取得的将影响录取批次与学校。

6.非海宁户籍新生,家长(监护人)办理的积分以对应批次新生网上报名登记结束当日的分值为准。

7.如新生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须提供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派出所证明等)。

8.以上各材料的办理或咨询,请直接咨询长安镇政务中心相关窗口。

04、招生范围(学区)

1.镇区范围:仰山社区(和平景苑,书香门邸,御景苑,仰山郡,观塘江樾);修川社区(康桥名园,人民路318号(城西菜场住宅),杭安府,杭韵府);长河社区(东方嘉苑,虹桥花园,汉帛星座,新天地公馆,学府景苑(钱塘外滩),佳源中心广场(名人公馆),翠园,虹运驿府)。

2.行政村范围:肖王村(东西大道南,修川路以西,长安路以南)、金港村、老庄村、新民村、天明村、东陈村、褚石村。

05、报名与现场审验、补登记、补登记工作

(一)报名办法

1.所有新生均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具体报名办法见附件1)

2.新生家长(监护人)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申请后,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材料审核,线上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线上无法验证的,由家长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凡网上登记申请信息无效及弄虚作假的,申请作废。

3.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的新生和插班生,家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检索“嘉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进入“区县特色—海宁”模块,进行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申请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组织部(人才办)完成审核后,教育局按不同层次人才的安置办法予以落实,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将依据国家、省、市及海宁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4月30日前教育局受理相关登记申请,5月25日前完成审核、公示,名单下发相关学校;学校接收后纳入第1~6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同时上报审核、公示及录取等工作。

5.符合“长幼随学”优待入学条件的新生,申请同一学校入学的,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申请时填报“长幼随学”栏目。

6.关于延缓及超龄入学的说明。

(1)海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各种原因2026年无法正常报名就读的,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相关医学诊断开具缓学证明。

(2)海宁市户籍中的超龄儿童需参加2026年报名招录的,也必须在网上登记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以前开具的缓学证明做好登记,否则无法正常参加网上报名预登记,将影响入学批次。

(二)关于报名与材料审核安排

1.关于第16批新生登记申请与材料审核、公示及录取

(1)网上登记时间:5月20日~24日

第16批新生网上登记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8:30至5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批次延后。

(2)第1至6批新生材料审核:5月31日前

网上审核通过的无需参加线下验证,审核不通过的由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到海宁市仰山小学进行线下验证。错过网上申请的第1至6批新生,家长可于5月30日前到学校进行线下补登记申请,但录取批次延后。

(3)1至6批新生公示及录取:6月11日~15日

第1至6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6月18日前学校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关于第78批新生登记申请与材料审核、公示及录取

(1)网上登记时间:6月25日~6月29日

第78批新生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申请,2026年6月25日上午8:30开始至6月29日下午17: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的时间先后与录取批次无关。

(2)第7至8批新生现场验证和预报名:7月5日(周日)8:30~11:30,第7、8批新生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到海宁市仰山小学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新生本人无需到场。新生和监护人均非海宁市户籍的,须准备新市民积分证明(原则上不低于10分)。

(3)7至8批新生公示及录取:7月14日~7月16日,第7、8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相关学校门口进行公示;7月19日前学校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未录取新生进行补报名:7月20日8:30~15:30:

还未录取的新生家长可去相关学校进行现场补报名,具体可查看学校招生方案(见校门口)。

(三)录取办法

新生预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第1~3批次: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第4~8批次: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积分高低排序。

3.关于延后录取: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申请材料信息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第1至3批放在所有第3批次后统筹安排;第4至8批放在相应批次的最后录取;错过报名的,由教育局根据补报名时间及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4.符合“长幼随学”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政策的新生,自愿申请同一学校入学的,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申请时填报“长幼随学”栏目,学校录取时第1~3批放在第一批前优先录取,不受教育局调整学区及大孩为统筹安排录取的影响;第4~8批在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06、录取(公示)时间和注册

(一)关于录取及公示

1.6月11日~15日第1~6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6月18日前学校发布正式录取名单。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信息。

2.7月16前,第7~8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7月19日前学校发布正式录取名单。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信息。

(二)关于报名注册

新学期开学前,新生按相关规定到学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学校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07、关于转学插班生登记

1.转学插班生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5日(周日)8:30—11:30。

2.登记所需材料为:

(1)以房产、户口登记的,提供本学区内有效房产、户籍材料;如新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还须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非买房落户者,须提供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本学区经商(务工)有效营业执照(用工合同)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用工单位缴纳)、户口本。

(3)2025学年学生素质报告手册、学籍证明材料。

08、关于招生等各类信息发布方式

因涉及招生的各项信息均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或校门口的公告栏发布,请家长(监护人)关注海宁市仰山小学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海宁市仰山小学)。

09、组织保障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明

组员:蒋群飞、戚晓明、莫林亚、王培良

2.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87499001(张老师),87499002(戚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87297963、87229863、87223239(教育局)

招生举报投诉电话:87287039(市纪委)、87223891(市教育局)。

3.本方案如有未尽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招生方案解释权属海宁市仰山小学。